“史上最严”国六b排放标准7月起全面实施!将迎来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3-07-04 17:49 来源: 浏览:
打印
【字体:

随着车辆的尾气排放控制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自国一逐步升级到7月1日起全国实施的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排放标准升级成为移动源污染源头减排最主要的措施,一氧化碳、碳氢、氮氧和颗粒物等污染物减排幅度都超过95%以上。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广大车主关注的销售、检测和执行环节等方面的变化。

一、新车的生产与销售

2023 年5月8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并明确指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同时,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国六b主要针对的是汽车企业新生产车辆的要求,本次排放标准提升包括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燃气车。生产日期以汽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汽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二、在用车的尾气检测

国六b对在用车年检无影响。国六b排放标准属于新车的排放标准,对目前在用车辆的年检并无影响。按照“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执行新标准的范围是销售新车和首次申领牌照的汽车,对于之前已取得车辆牌照的在用车,不受新标准实施的限制,但仍须达到《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18)相关排放检测标准要求。

三、加强新标准执行监管

按照生态环境厅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坚持“车、油、路、企”统筹,加强源头防控和过程管理。强化对车辆车载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在线监控等监管,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OBD功能、尾气排放不达标、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依法依规暂停或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加强用车大户责任制,建立动态化的管理清单和名单,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推动车辆全面达标。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非工作时间值班电话:12369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