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五措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发布时间:2020-06-24 08:3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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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制定出台《雅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指导各县(区)根据《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在规划或方案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已有工作基础,充分结合全市乡镇行政区域调整改革后乡的数量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治理方式、区域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优先保障完成52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合理治理方式和技术。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对靠近城镇、有条件的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人口较少的农村地区,采用低能耗或无动力技术分散处理,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根据地理气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分散、水质水量变化大等特点,遵循“达标排放、管理方便、长效稳定”的原则,按照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626-2019)要求,合理选用化粪池、沼气池、厌氧生物膜池、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地渗滤、生物接触氧化法、活性污泥法、生物滤池等一种或多种工艺组合的处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梯次推进设施建设,在人口密集、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青衣江、大渡河流域等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先行,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并推广成熟经验,示范带动扩大范围。优先安排农村居民聚居点(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的生活污水处理,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乡政府所在地(乡集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农村居民聚居点(区)污水治理统筹推进、优先实施。目前,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66个,配套管网约216公里,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1万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99个,接入城镇污水管网2.54万户,接入污水设施受益户数约1.5万户。到2020年底前,全市100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一是成立雅安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技术组,加强对各县(区)开展排查工作的督导工作,同步指导县(区)成立黑臭水体排查推进技术组,制定排查计划,迅速组织对辖区内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在5月底前根据初步排查结果编制“县域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送。二是市上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技术组在8月底前组织对各县(区)报送的初排结果按比例进行现场审核并反馈意见。三是各县(区)结合反馈意见,征求水利、农业农村部门意见,于9月底前正式的清单名册台账报送,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项目申报。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汇报沟通,竭力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同时,针对县区项目申报中存在的问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现场沟通。积极呼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资金预算,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机制,加大管护经费投入。鼓励各县区做好涉农资金统筹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

(六) 建立健全长效运营机制。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运营机制,鼓励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运营,并依据评估情况向运营单位支付运行费用;同时可采用“一事一议”等形式,强化村民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监督检查,落实管护职责,严格管护标准,准确记录纳管情况、排污管网建设情况并完整保存。建立管网故障应急机制,确保在故障发生情况下,能通过应急措施完成污水的输送或处置。对已建成投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未达到要求的力争在2020年7月1日前实现达标排放。

(七)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提高村民环保意识,不断改变农村村庄污水直排习惯,让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运行等日常巡查工作,形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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