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信用信息
发布时间:2018-09-17 16:0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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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结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证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日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雅环审批[2018]23号 四川省雅安市羌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普通 你公司在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报送的《四川省雅安市羌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我局在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经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你公司开展环保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发现你公司涉嫌未依法取得该项目环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的环保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2015〕389号)之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暂缓审批该项目报告表。
二、你公司如对本通知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雅安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雅安市汉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请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建安全环保局、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川省雅安市羌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91511803210951541U 511026xxxxxxxxxxxx 姜大富 2018-9-14 2099/12/32 雅安市环保局 正常 511800
雅环审批[2018]24号 扩建开方、清洗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普通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厂区内已建厂房扩建单晶硅锭开方、清洗生产线,生产产品为单晶硅方棒,设计产能为1000/年。
二、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营的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
[2013]32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回用的原则落实和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进入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截断、开方喷淋废水经二级沉淀池絮凝沉淀后回用于喷淋用水,清洗废水采用“絮凝二级沉淀+压滤”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废气处置措施。喷砂工序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喷砂粉尘经回收除尘系统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1根)排放。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对二级沉淀池等进行重点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六)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分类收集、分区暂存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和综合处置,建立台账记录,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管理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属地环保护部门备案,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四川高铭科技有限公司 91511803567644587G 510322xxxxxxxxxxxx 高超 2018-9-14 2099/12/32 雅安市环保局 正常 511800
雅环验收[2018]6号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普通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26号),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对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依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监测(调查)报告》,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措施)已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验收组意见建成(落实),污染物排放结果均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
该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以及申报工作,并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请经开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雅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1511800085831136W 513425xxxxxxxxxxxx 魏静东 2018-9-14 2099/12/32 雅安市环保局 正常 5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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