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19-01-25 09:5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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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4),现将201812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雅安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1天,有效监测天数为29。有效监测天数内环境空气质量优6天、良17天;轻度污染3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1天,无严重污染;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9.3%,环比下降10.7%,同比上升29.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5AQI指数范围为36~216,首要污染物为PM2.520天,占67.0%;为PM103天,占10.3%

各县区空气质量监测情况见表1及图12

1  2018年12月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月均值浓度表

城市

(或具体点位)

二氧化硫

(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

/立方米)

臭氧

(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

(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雅安市

(主城区)

13.5

22.6

1.4

69

78.3

58.2

4.35

名山区

9.6

22.7

1.2

62

67.7

87.1

4.59

天全县

4.5

21.7

0.8

63

47.8

70.1

3.58

芦山县

8.2

15.6

1.2

59

47.4

85.3

3.77

宝兴县

6.0

10.5

1.1

68

31.9

44.8

2.61

荥经县

3.8

17.5

1.2

36

41.6

58.5

3.05

汉源县

3.9

10.2

0.8

98

26.9

38.4

2.45

石棉县

12.8

18.6

0.9

61

21.3

33.7

2.37

注:1.城市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2.SO2NO2PM10PM2.5的月均值浓度为有效监测天数的日均值浓度算术平均值;CO为日均值的95百分位数;O3为最大日八小时浓度值的第90百分位数。

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图1  2018年12主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级别比例分布图

2  20181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较图

二、降水

本月共采集雨样8个,其中酸雨(pH≤5.6)样品0个,酸雨频率为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降水pH值范围6.777.28最低值出现在城区—市气象局1221日测得。pH平均值为6.97属于非酸雨,同比pH=0.59pH值明显上升,环比△pH=1.58,酸雨污染明显好转。

、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812开展了地表水国控3个断面、省控4个断面、市控1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对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了评价,结果详见表2

2 2018年12月雅安市地表水重点控制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河流

规定

类别

上月

类别

上年

同期

本月

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大岗山

国控

大渡河

Ⅱ类

三谷庄

国控、市控

大渡河

龟都府

国控

青衣江

Ⅱ类

Ⅱ类

Ⅱ类

水中坝

省控

青衣江

Ⅱ类

Ⅱ类

三星村

市控

大渡河

青  富

市控

大渡河

八角亭加油站断面

市控

周公河

Ⅱ类

两合水断面

市控

蒲江河

Ⅱ类

牌坊蒙顶桥断面

市控

名山河

/

Ⅳ类

总磷0.3倍)

高阿嘴断面

市控

名山河

Ⅳ类

/

Ⅴ类

总磷0.7倍)

金龙村一组断面

市控

名山河

Ⅳ类

Ⅴ类

Ⅴ类

总磷0.6倍)

团结堰断面

市控

玉溪河

Ⅱ类

Ⅱ类

Ⅱ类

多营断面

市控

青衣江

Ⅱ类

Ⅱ类

金鸡峡断面

市控

玉溪河

Ⅱ类

灵鹫塔断面

市控

宝兴

槐子坝断面

市控

荥经河

Ⅱ类

Ⅱ类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监测情况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所属

湖库

富营养化

综合指数

富营养化状况

环比

上月

同比

上年

三星村

省控

瀑布沟

35.4

中营养

无变化

无变化

青  富

省控

瀑布沟

36.3

中营养

无变化

无变化

三谷庄

省控

瀑布沟

31.5

中营养

无变化

无变化

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硒。

3.超过类水质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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