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1 08:49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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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1日我局拟对《瀑布沟水电站水风光互补项目汉源400MW光伏电站(白草坡、轿顶山100MW)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30139

传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瀑布沟水电站水风光互补项目汉源400MW光伏电站(白草坡、轿顶山100MW)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安乐镇、马烈乡

三、建设单位: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辰源立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分为白草坡70MW、轿顶山30MW两个地块,白草坡70MW地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35kV配电装置户内舱式布置,主变容量1×70MVA,110kV出线1回,35kV接入3回,光伏场区直流侧装机容量83.04492MWp,交流侧容量70MW;轿顶山30MW地块光伏场区直流侧装机容量35.81522MWp,交流侧容量30MW;白草坡70MW光伏厂区由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电站新建110kV升压站内35kV系统,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汉源竹子坪220kV升压站。轿顶山30MW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竹子坪220kV升压站35kV母线。110kV送出线路部分另行评价。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生态系统、景观和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生态保护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施工人员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和卫生意识,有序施工、文明施工;

2.优化施工道路的布设,尽量选择裸地区域作为施工道路;

3.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减少对占地面积的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减少人为活动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惊扰。项目光伏支架基础采用预制件基础,不进行现场水泥浇筑;

4.施工过程中加强开挖面及堆渣体等裸露面的遮挡措施。施工期基础开挖、场地平整等,服务期满后工程拆除均应避免在大风天气及雨季施工,并尽快进行土石方回填,弃土及时处理,将土壤水力侵蚀等降至最小程度;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次续,防止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防止水土流失对动物栖息的破坏。为防止雨水经光伏发电板冲刷地面,减缓水力侵蚀作用力,建议在太阳能电池板下约0.3米处设置收水槽,于光伏阵列旁设置收水渠,将收集的雨水回用于光伏发电板下方植被浇灌;

6.在升压站占地开挖工程中,如发现有珍惜濒危受保护物种出现,要立即报告当地林业部门,组织挽救,在环境保护经费预算中要安排国家保护物种保护经费,用于紧急抢救和监测工作之用;

7.项目全阶段均应做好施工废水、固废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固废应分类收集,进行集中式处理,废水进行集中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

8.施工结束后,先清理、拆除施工剩余的废弃物和硬化地面,再回填表土,根据施工场地的质量条件和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加以改造利用,恢复植被。对场内道路沿路两侧、箱变基础平台外围可种植草皮护坡护面,尽量保持绿化覆盖率不降低,减少水土流失量;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可通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

1.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和动物频繁活动的区域;

2.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3.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

4.加强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敏感点时低速行驶,并在路牌上标明禁止施工车辆鸣笛的时段。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2、扬尘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和道路养护,选用先进施工工艺和机械;文明施工,洒水降尘,尽快清除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减少大型机械施工,基坑开挖后及时回填;合理安排挖掘土方的堆放场地及施工工序;风速过大时,施工单位应暂停土石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对临时堆放的土方、沙粉、水泥、石灰等建筑材料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禁止超载;选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恢复植被。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等相关要求,积极推行文明施工,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等措施,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的化粪池(10立方米)进行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用地施肥;施工废水采用矩形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或用于场地清洁;施工机械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通过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城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接收处理;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采用密闭专用容器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做好废水、固废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废水进行集中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固废等应分类收集,进行集中式处理

2.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在场地内播撒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提高土壤保水性等生态功能,保持区域内陆生动物的适宜生境面积和生境质量;所选草种须适应当地环境条件,种子质量达到相应标准,注意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3.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和监测,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工程运营期中各项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以及环保措施的落实

4.运输粉末样散料的车辆应用防尘篷布遮盖严实,并定期进行洒水,避免扬尘对周围植物产生的不利影响;

5.加强宣传教育,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认识到保护项目区天然植被的重要性,并落实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

6.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应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和监测,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中各项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以及环保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工程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组织施工期环境监测,以确保工程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野生动物的生存不受到威胁。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设计时,尽量不在电气设备上方设置软导线

2.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要避免或减少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3.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线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

4.合理布局升压站内电磁设备,使升压站围墙外的电磁环境均小于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尽量选用有消声装置的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安装减振器、铺设橡胶减震;加强升压站四周的绿化。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内污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景观植被农肥,禁止外排。

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油池、贮油坑及危废暂存间地面设置重点防渗,地面和池体内表面采取2毫米厚度HDPE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10厘米/秒;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均划定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原土夯实、混凝土地面硬化措施。

(六)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通过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给环卫部门处理;电池板、玻璃、边框及设备支架收集至升压站暂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或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逆变器等电子设备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或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电池板集中收集至升压站内固定暂存区,定期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电池面板清扫积尘,由电池面板清洁人员集中收集后加湿处理,处理后堆放于场区低洼地带;事故废油、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及废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风险防范措施

运输过程须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有关规定,运送油料的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性能优越的储油罐,确保不造成环境危害;油料储存点的最终确定必须严格按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对值班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和限制值班人员的野外用火行为,禁止私自野外用火,做好火源管理,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器材的使用;升压站内设置贮油坑和有效容积15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贮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

同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检查等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八)监测计划

设置监测计划,连续、系统地观测工程新建前后噪声、电磁环境、陆生生态环境的变化及其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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