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市环办〔2013〕59号
雅安市环保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雅安市环保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局各科室、站、队: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安全工作,提升防范环境风险能力,切实做好灾后重建环境保护工作,按《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四川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3] 45号)和四川省环保厅
附件:
(联 系 人:潘琳艳 QQ:327476971)
抄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
抄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雅安市环保局办公室
附件:
雅安市环境保护系统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四川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3] 45号)和四川省环保厅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以“强化安全基础,确保环境安全”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四面向”(面向基础、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操作手),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结合雅安灾后重建重点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事故。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 确保环境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举办环境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环保部门要创新形势和内容,将安全生产与辖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相结合,深入基层,面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广泛宣传环境安全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媒体平台、12369举报热线,结合相关工作,大力宣传环境安全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地震、洪灾等引发的次生环境灾害安全自救与防护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力度。
(二)总结环境应急工作完善预案。各县(区)环保部门应结合芦山“
各县(区)环保部门还可根据辖区内环境安全特点,在当地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具有区域性、行业性等特点的活动,如:环境应急培训周、中小企业环境安全宣传促进周、突发环境事件警示教育活动等。
四、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环境安全宣传日常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环境应急救援水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科学组织。各县(区)环保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并责任到人。同时,注重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参与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主题,重点突出。各县(区)环保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解决辖区环境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为抓手,积极主动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工作重点。
(三)扎实推进,抓好落实。各县(区)环保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科学谋划,稳步实施,切实把环境安全管理落实到操作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