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村示范”进行时 | 天全县三举措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发布时间:2023-06-27 08:4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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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全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近纳管、聚集中、散分户”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应集尽集、应治尽治的方式,全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的实施,减少农村生活污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主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提前谋划、理清思路。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前谋划编制《“十四五”规划》和《天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坚持抓治理、强措施、促成效的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总结工作经验,对标先进,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基本形成了点状布局、集中收集、广泛纳管、资源利用的治理模式。强化“千村示范”工程治理成效宣传,多次征求乡镇、村两委意见建议,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形成《“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清单,为“千村示范”工程落地奠定坚实群众基础。

(二)厘清责任、明晰分工。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生态环境振兴为抓手,厘清各部门、各单位职能职责,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千村示范”工程。天全生态环境局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牵头编制《实施方案》、资金保障、实施过程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资金等工作,发挥“领头羊”作用,统筹“千村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委托县属国资平台企业担任项目业主,充分发挥企业项目实施经验丰富、主动服务意识较强等优势,生态环境部门和施工单位、乡镇基层的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有序、推进有力,确保项目管理规范。激发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职能职责,营造共同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倡导“共建共治共享”,积极引导居民理解、群众参与、大众监督的工作环境,及时协调解决“千村示范”工程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全力以赴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制度保障、狠抓落实。坚持用机制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天全生态环境局在抓落实、全覆盖、重实效上下功夫,推行“调度、协调、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千村示范”工程项目推进会,抓牢项目落实关键点;配套推行“问题销号”制度,把握项目推进切入点,集思广益、凝心凝力保障项目按时序推进,力争做到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 、措施更加有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县环保会议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项目推进,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工程项目尽快落地落实。

取得的工作成效

天全县共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4个,正在推进“千村示范工程”项目1个,4年来,累计争取省级奖补资金1419万元、完成36个行政村“千村示范”工程。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全县累计58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达73.4%,顺利完成三年推进方案目标任务。

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经验不足、建设管理经费不足和基层协调存在一定困难的问题,天全生态环境局将从如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理顺责任,转移工作重心

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权限,参照《天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秉承“专业人干专业事”理念,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交给业主单位和运维单位,把工作重心转移至运维监管和业务指导,完善县级各部门责任分工,确保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建、管、运”高效规范。

加大力度,向上争取资金

坚持“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做好项目前期规划,积极争取项目入库,加强和上级部门的有效衔接,及时跟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资金争取成功率,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提供强劲动力。

加强培训,建设专业队伍

顺应基层治理的新要求,研究学习农村污水治理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相关业务培训,致力打造一支懂农村污水、懂工程建设、懂项目管理的专业队伍。

天全县将以时不我待的决心干劲,把“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工作措施落细、落小、落早,力争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成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顺应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态、美丽乡村的新期待,为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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