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雅安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5-06-04 16:47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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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

 

 

 

 

 

 

2014年雅安市环境状况公报

 

综  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按照“打硬仗、补欠账”的工作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奋力助推灾后恢复重建,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新成效。

 

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

2014年,我市重点流域青衣江和大渡河支流雅安段枯、平、丰水期总体水质良好,3个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Ш类,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青衣江出境断面和大渡河出境断面龟都府三谷庄水质均为Ⅱ类,与上年相比,三断面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空气环境

2014年,雅安市城市空气质量较好,二氧化氮、二氧化氮年平均优于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优于二级标准。7个县(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100%。总体上,雅安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与县(区)空气质量基本保持一致。与2013年相比,雅安城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上升了0.5个百分点,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6个百分点和1.4百分点,二氧化氮无变化。

 

声环境

2014年雅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5 dB(A),等级二级,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与上年相比上升1.1dB(A)。

 

污染排放

 

废水

    2014年,全市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443.6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966.74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3476.87万吨。

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4362.10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01.21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960.89吨。

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1676.41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36.59吨,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1639.82吨。

废气

2014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339.046亿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6570.65吨,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933.15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637.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5821.20吨,其中工业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2296.85吨,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176.49吨,机动车氮氧化物6719吨。工业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11270.79吨

固体废物

2014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83.7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71.1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5.375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21.34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40万吨。一般工业废物贮存量8.04万吨。

 

措施与行动

 

灾后重建环评审批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技术标准,坚决落实“打硬仗、补欠账”要求,推进灾后重建。积极向省环保厅争取到7个大类、32个小类项目的环评审批授权。组织全市环评审批工作业务骨干,开辟民生类项目灾后重建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坚持24小时行政审批值班,24小时办结(登记表类项目)的“双24小时”工作制度,组成以局长为组长的灾后重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进一步简政放权,明晰责任,将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三同时”管理和环保竣工验收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县(区)环保局。

水污染防治 

2014年,我局与29家青衣江流域水电站签订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协调组织雨城区申报周公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1000万元省长基金。配合四川省环科院完成九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报告,完成2013年城区猪儿嘴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规范化建设。

大气污染防治 

2014年,市政府印发《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提出我市建成区2017年空气质量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3%以上的总体目标。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市完成4家水泥企业的脱硝工程建设,淘汰2家企业的燃煤小锅炉,完成12座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改造。

自然生态建设 

2014年,芦山县、宝兴县、天全县被环保部列为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地区。荥经县新添乡庙岗村等21个村创建为市级生态村,石棉县迎政乡等5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并获省环保厅正式命名。

污染物总量控制

  2014年,市政府召开全市总量减排暨环境重建项目工作推进会议,以政务目标形式将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下达至各县(区)政府全面完成2个国家重点、8个省重点以及一批市重点减排项目。全市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0.08%、0.05%,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增加0.5%、0.65%。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2014年,现场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88家次,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3家,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3家,完成竣工验收9家。处理辐射类投诉22起,接访群众31人次。

环境监察 

2014年,全市环保系统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1237车次,执法人员4277人次,检查企业143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1家,并处罚款68.2 万元。启动全市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企业环境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对工业园区环评措施落实、园区企业环评手续及“三同时”验收、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进行清查。集中排查共持续11天,出动执法人员882人次,排查工业园区24家,企业308家,依法处理问题企业64家,抄送相关部门《环境管理建议书》3家。

环境污染投诉和纠纷处置 

2014年,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共处理污染投诉258件,其中市环境监察支队直接办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44件,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和环保局信箱群众污染投诉110件、省厅领导及上级部门转来群众投诉5件,清仓行动29件,“12369”环保热线受理处理21件,处理率达100%。

依法行政 

2014年,我局两次调整案件审查委员会人员,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制化工作领导小组。先后邀请市委党校、市检察院、市纪委及省上法学专家为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培训,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两高”司法解释等重要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组成法律宣讲团赴各县(区)为乡镇、企业送法普法。共举办各类型法律培训12场次,参训98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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