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9-24 15:1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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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9月24日我局拟对《川藏铁路雅安牵引站110千伏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芦山110kV黄花线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24日-2015年10月13日(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4212核安科)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  编:62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川藏铁路雅安牵引站110千伏供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名山220kV变电站: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卫干村4组;草坝220kV变电站: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栗子村1组;110kV输电线路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境内。

    三、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雅安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五、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包括:名山220kV变电站和草坝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草坝至雅牵变110kV线路工程名山至雅牵变110kV线路工程、光缆通信工程,具体如下:

(1)输电线路工程

①线路一:草坝至雅牵变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从草坝220kV变电站110kV扩建出线间隔起,至110kV雅牵变110kV侧进线构架止,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约14.9km。导线呈三角形排列,全线新建铁塔43基,导线采用单分裂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输电线路占地面积为0.48h㎡

②线路二:名山至雅牵变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从名山220kV变电站110kV扩建出线间隔起,至110kV雅牵变110kV侧进线构架止,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约9.9km。导线呈三角形排列,全线新建铁塔30基,导线采用单分裂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输电线路占地面积为0.33h㎡

本项目输电线路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境内。

(2)光缆通信工程

沿新建单回线路各架设一根24芯OPGW光缆,光缆长度共24.8km。

(3)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①名山220kV变电站

名山220kV变电站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卫干村4组,名山220kV变电站在2009年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现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09]16号),于2012年通过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验收(川环验[2012]048号),目前名山220kV变电站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本期工程在名山220kV变电站在预留的17#出线间隔出线,构架等土建工程已完成,只需要架线及安装设备,无需新征土地。

名山220kV变电站现有规模:①主变压器:最终3×180MVA;已建2×180MVA;②220kV出线:最终8回;已建4回。③110kV出线:最终12回,已建7回。已完成的环评按终期规模进行评价。

本工程建成后名山220kV变电站规模:主变压器:最终3×180MVA;已建2×180MVA;②220kV出线:最终8回;已建4回。③110kV出线:最终12回,建成后8回。

本工程建成后名山220kV变电站规模未超出已完成环评按终期规模评价的内容。

②草坝220kV变电站

草坝220kV变电站位于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栗子村1组,草坝220kV变电站在2007年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现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07]1275号),于2010年通过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验收(川环验[2010]063号),目前草坝220kV变电站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本期工程在草坝220kV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回。草坝220变电站目前只有14#间隔备用,但在其他工程中该间隔已在其他工程中被占用,故本次在站内场地预留的空地上新建110kV出线间隔。

草坝220kV变电站现有规模:①主变压器:最终3×120MVA;已建2×120MVA;②220kV出线:最终4回;已建4回。③110kV出线:最终10回,已建9回。已完成的环评按终期规模进行评价。

本工程建成后草坝220kV变电站规模:主变压器:最终3×120MVA;已建2×120MVA;②220kV出线:最终4回;已建4回。③110kV出线:最终11回,建成后10回。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变电站:变电站间隔扩建主要工序为基础构筑、设备安装等,施工期间没有大型机械施工,没有较大的噪声源,因此不会对现有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2)输电线路:本工程输电线路的施工区域远离城镇集中居民点,施工线路短,工程量小,时间短,而且输电线路主要在昼间施工,其施工活动不会影响附近居民夜间的休息。因此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2、运行期

1变电站

本工程将在草坝220kV变电站扩建110kV间隔1个。

根据电磁环境预测结果,本期110kV间隔扩建后,在草坝220kV变电站外侧110kV出线下方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84217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9.073μT;因此本次评价认为草坝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后本工程110kV线路对其出线侧的电磁环境影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其它各侧的电磁环境影响未发生明显变化,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输电线路

工频电场:本段线路在通过非居民区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59kV/m;通过居民区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0 kV/m满足4kV/m的评价标准要求。

工频磁场:本段线路在通过非居民区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最大磁感应强度为17.93μT在通过居民区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最大磁感应强度为15.2μT满足100μT的评价标准要求。

3、生态

本工程输电线路永久占地0.81h㎡,临时占地0.3435h㎡

本项目由于地表的开挖、树木的砍伐、工程车辆的行驶、施工人员的施工、生活等,施工区域将产生水土流失,对区域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除了永久占地(0.81h㎡)改变土地的施工性质外,其余临时占地土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其原有功能。本项目占地及影响范围共破坏原有地表面积1.1535h㎡,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估计施工期水土流失预测总量约81.975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70.44t

七、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

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基础施工)

TSP

施工现场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

影响较小

水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住地)

生活污水

输电线路施工利用就近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原有处理设施收集后就近用于农肥;生活污水禁止排放在保护区内。

无影响

固体废物

施工期

生活垃圾

输电线路施工利用附近民房,生活垃圾利用原有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禁止丢弃在保护区内。

无影响

弃土

在塔基及塔基临时占地区摊平处理

影响

较小

噪 声

施工期

①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加强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强噪声施工活动;

③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

④线路经过遗产地时施工期尽量避免对动物的惊扰,严格控制施工强度和施工时间。

不扰民

运行期

输电线路:

①设计中合理选择线路路径,避让集中居民点;

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

不扰民

电磁环境

输电线路

①线路选择时尽可能避开敏感点,在与电力线路、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②线路通过非居民区导线离地高度不得低于6m; 

③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

达标

需进一步采取的环保

治理对策

①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同时,输电线路施工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控制树木砍伐量及占地,禁止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随意踩踏保护区内植被;

②对于牵张场、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应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尽快通过复耕或植树、种草等措施予以恢复;

③工程施工完成后对塔基永久征用的场地的裸露地表撒播草种绿化;

④采用绿化措施进行地面恢复过程中不得引入外来物种;

⑤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

⑥在河道附近区域的杆塔在进行塔基施工时,对产生的渣土应及时回填、余方要及时清运,禁止排入河道;施工中无法利用的少量余方采取就近填于低洼处踏实,避免因雨水冲刷进入河道而影响水质;雨天施工时应用塑料布、土工布对开挖面裸露地标遮盖,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水质;

⑦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做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工程进行植被恢复时,尽量用本地植被进行恢复,不得引入外来物种,避免生物入侵。

 

一、水土保持措施

线路施工对生态环境最大的影响是水土流失,针对施工特点,应采取下列水土保持措施。

主体工程

A、按设计规程需要砍伐的树,应留下树根及灌木草丛。

B、位于边坡的塔基采用高低基础配合来调整塔脚,减少开挖量,保护边坡稳定性。施工完毕后,应进行恢复。

C、施工采取张力放紧线,放紧线时间宜安排在农作物收获以后,减少农作物的损失。

D、施工用房应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减少临时建房占地引起的水土流失量。

塔基

A、基面开挖

凡能开挖成型的基坑,均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方式开挖,减少开挖量。对位于边坡等地质条件差的塔位,基础施工禁用爆破方式,应采用人工开挖。

B、基坑回填

基坑回填后应在地面堆筑0.5m厚的防沉土堆,其范围同基坑上口尺寸。

C、岩体表面保护(护面)

对于个别强风化、岩层裸露、表层破碎,水土极易受雨水冲刷产生流失的塔位,根据塔位情况在清除表层破碎岩屑后,用M7.5砂浆抹面防护。保护范围为塔位表面破坏面积。

临时占地

A、施工时应尽量避开雨天。在雨天动土时,应采取塑料布或土工布覆盖易受降雨冲刷的裸露地表等临时措施。

B、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

C、临时建筑物拆除后,应将砖、石等建筑材料全部出售给当地村民,在原地表上不残留砂石残余料。根据原占地类型,分别采取复耕、植树等措施,恢复原有植被。

塔基植物措施

工程施工完成后对塔基临时征用的场地的裸露地表撒播草种绿化。

二、对植物保护措施

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以减少对植被造成的破坏:

(1)对各种施工用地,不论是临时用地,还是永久用地,要选择荒草地、次生林等,对重要的植被类型要注意避让,以减少对树木的砍伐和压占灌草丛;

(2)在输电线路跨越林木密集区时,采用高跨设计,且尽量使用占地面积小的铁塔,在满足设计使用强度的要求下,尽量增大档距,减小林区内铁塔数量,以进一步减小林木砍伐量;

(3)施工采取张力放紧线和飞艇放线等对植被和环境破坏较小的方式;

(4)施工人员要注意生产和生活用火,以免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对植被和生境的不必要的破坏;

(5)对因施工期间破坏的各个施工迹地,工程结束后应尽量实施生态恢复措施;依照“适地适树”和乔、灌、草相接合的原则,根据当地的物种分布特征,植被恢复时建议选用的当地物种如下:乔木类——桤木、湿地松、柳杉、杉木、青冈栎、槭树等;灌木类——蔷薇、荚蒾、火棘、小檗、栒子、花楸等;草本类——类芦、甜根子草、披碱草、鸢尾、仙茅、土麦冬、狗牙根等。

(6)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尽量减少对施工区域周边地表植被的压占,不得随意扩大施工面积,要注意避免施工车辆的超范围行驶,更需尽量将施工范围限制在必须范围内;

(7)对输电塔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弃渣,不得直接遗弃于施工现场,也不得在塔基征地范围外随意堆弃。在征地范围内的堆积弃方,应进行集中保存,并采取遮盖和挡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的可能性。在有条件的地段,应对堆积边坡进行适度的植被恢复;

(8)在塔基定位和施工活动中,若遇到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保护植物周围防治栅栏或警告牌,以避免对珍稀野生植物造成破坏,同时上报林业部门,请示是否采取避让、移栽等处理措施;

(9)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于施工区域的天然植被中,既造成环境污染,又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三、对动物保护措施

为了在施工期中更好地保护有限的野生动物资源,建议在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

(1)在施工期间,尽量少放炮,不轻易砍树和移动鸟巢,不污染水体,少挖方填方,尽可能不排干天然水体;

(2)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禁止猎杀兽类、鸟类,禁止捕蛇捉蛙; 

(3)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重建,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自然生境原貌、野生动物的可利用生境和草地生产能力;

(4)应努力加快施工速度,缩短施工周期,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5)为避免金属输电塔反射光线对野生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建议采用光线反射率较低的金属材料作为塔材,或在金属塔材表面涂刷接近于景观本色、具有低反射率的油漆或防水涂料。

(6)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设置隔音障碍以减少噪声干扰。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在保护区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综上分析,采用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不扰民,运行期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生态破坏措施和恢复生态手段,尤其是通过施工管理的保护和恢复,其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不会导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明显改变。因此,本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八、公众参与

本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但为了更好的宣传环保工作,同时进一步反映工程周围公众的意见,在本次评价期间着重对项目所在区域居民分布较多地区进行了现场公示,对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进行了现场公众调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二:

、项目名称:芦山110kV黄花线重建工程

、建设地点:雅安市芦山县、宝兴县境内

    三、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雅安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五、建设内容与规模:

1、110kV黄花线线路现状

110kV黄花线起于220kV黄岗变电站,于110kV金花变电站,线路全长16.34km。1#3#杆塔与110kV黄城线同塔架设导线型号为LGJ-240/30型钢芯铝绞线,导线呈垂直排列3#10#杆塔与110kV穆城线同塔架设导线型号为LGJ-185/30型钢芯铝绞线,导线呈垂直排列,其中10#37#杆塔采用单回架设,导线型号为LGJ-120/25型钢芯铝绞线导线呈水平排列、三角形排列,全线共架设杆塔37基,占地面积650

2、本次改造建设内容

本次改造建设内容包括:(1)更换杆塔17基(11#、12#、18#、19#、20#、22#、23#、24#、25#、26#、27#、28#、29#、30#、31#、33#、35#),新增占地面积552;(2)更换全线16.34km导线为增容导线,导线型号为JRLX/T-185/30碳纤维复合芯导线,地线更换为2根GJ-35型镀锌钢绞线;(3)沿线路架设24芯ADSS光缆,路径长度为16.34km;(4)修复部分杆塔基础堡坎、护坡、排水沟等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本工程输电线路的施工区域远离市区和集中居民点,施工路线短,工程量小、时间短,而且输电线路主要在昼间施工,其施工活动不会影响附近居民夜间的休息。因此,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2、运行期

噪声: 根据现场监测,本工程输电线路正常运行期间,线下噪声监测最大值昼间为47.3dB(A),夜间为40.5dB(A)。

电磁环境: 

(1)工频电场

垂直排列段线路最低架设高度9.0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1.15kV/m,满足4kV/m的评价标准要求。

三角形排列段线路最低架设高度8.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1.27kV/m,满足4kV/m的评价标准要求。

水平排列段线路最低架设高度8.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1.59kV/m,满足4kV/m的评价标准要求。

(2)工频磁场

垂直排列段线路最低架设高度9.0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6.23μT,满足100μT的评价标准要求。

三角形排列段线路最低架设高度8.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4.79μT,满足100μT的评价标准要求。

水平排列段线路最低架设高度8.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0.19μT,满足100μT的评价标准要求。

3、生态

本次改造工程,输电线路新增塔基占地552新增工程临时占地2000。本工程由于地表的开挖、树木的砍伐、工程车辆的行驶、施工人员的施工、生活等,施工区域将产生水土流失、弃渣、生活垃圾等,对区域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除了新增永久占地552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外,其余临时占用土地施工结束后已恢复其原有功能。因此,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新增占地及影响范围共破坏原地表面积0.26h,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估计施工期水土流失预测总量约25.5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1.03t

七、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已经采取的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施工期

TSP

施工现场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

影响较小

施工期

生活污水

施工利用就近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原有处理设施收集后就近用作农肥

不直接排入水体

 固体废物

施工期

生活垃圾

利用附近民房原有处理设施收集、处理

无影响

拆除废旧杆塔、导线、金具、绝缘子

由建设单位回收

无影响

弃土石方

塔基处回填

不产生永久弃土石方

噪声

施工期

线路施工区域远离城镇和集中居民点,施工工程量小、时间短,且输电线路主要在昼间施工,不影响附近居民夜间的休息。

不扰民

运行期

线路路径避开了城镇规划区和集中居民点,线路对地高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达标

电磁环境

线路路径避开了城镇规划区和集中居民点,在与公路、河流等交叉跨越时,净空均满足规程要求。

 当线路通过居民区段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大于9.0m; 当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大于8.5m

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

达标

需进一步采取的环保

治理对策

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

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搞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

 

八、公众参与

本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但为了更好的宣传环保工作,同时进一步反映工程周围公众的意见,在本次评价期间着重对项目所在区域居民分布较多地区进行了现场公示,对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进行了现场公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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