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2 09:5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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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2日我局拟对《瀑布沟水电站水风光互补项目汉源400MW光伏电站(永利竹子坪100MW)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瀑布沟水电站水风光互补项目汉源400MW光伏电站(永利竹子坪100MW)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皇木镇

三、建设单位: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本项目为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拟采用林光互补的方式,在光伏板下种植经济灌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场内输变电线路、施工临时区、场内道路、综合管理区建设等。本期工程不设置渣场,不包括外送输电线路,也不涉及移民搬迁及生产安置。本工程直流侧规划容量126.89235MWp,交流总装机容量100MW,光伏方阵容配比为1.27。安装232830块545Wp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由36个子阵组成,跟踪方式采用固定式方式。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和野生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应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做好施工设计,搞好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占地范围,禁止超范围开挖;

2.优化施工道路布设,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监理,在施工前划定施工范围,规范施工人员活动;

3.厂区内基础开挖及场地平整等土石方开挖工程应尽量做到挖方、填方基本平衡,不得在厂区内或其它地点随意堆放;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次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防止噪声、人为活动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和水土流失对动物栖息的破坏;

5.项目全阶段均应做好施工废水、固废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5.对材料堆放区实施防雨措施,防止石灰、水泥等施工原材料被雨水冲刷,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

6.工程竣工后,施工临时设施应全面拆除,对施工临时建筑物及废弃杂物及时清理,整治施工开挖裸露面并及时恢复植被。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严禁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2.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

3.优化施工布局,高噪声机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布设;

4.加强运输车辆出入管理,限制工程车辆行驶速度,并在路牌上标明禁止施工车辆鸣笛的时段。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2、扬尘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和道路养护,选用先进施工工艺和机械并注意设备维护,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采取湿法施工作业;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做到尽快清除,清理阶段按照先洒水后清扫的作业顺序;合理安排挖掘土方的堆放场地及施工工序,注意场内小环境的挖填方平衡,临时堆放地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加强管理,大风天暂停扬尘污染施工;禁止运输车辆超速超载,所有车辆均选用全封闭式运输车辆,防止对道路造成遗撒、滴漏;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

在施工期间,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中的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和、砂石料冲洗水等生产废水和含油废水。其中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和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外运或消毒处理后作为肥料,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或用于场地清洁;加工系统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统一处理;含油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在由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转交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接收处理,运输至指定垃圾处理点填埋处理;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设计时,尽量不在电气设备上方设置软导线

2.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要避免或减少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3.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线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

4.合理布局升压站内电磁设备,使升压站围墙外的电磁环境均小于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尽量选用有消声装置的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于进出车辆,禁止鸣笛,车辆限速等;加强升压站四周的绿化。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化粪池后再进入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统一处理,出水用于浇灌场区内绿地,不外排;清洗光伏板废水水质类似于天然降水,直接排放于场内植物浇灌。

(四)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应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落实分区防治措施,将箱变事故油池、升压站内的事故油池及为废暂存间划为重点防渗区,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渗性能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每秒;将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均划定为简单防渗区,对基础以下采取原土夯实、混凝土地面硬化。

(五)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转交生活垃圾中转站接收处理后运输至填埋场填埋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暂存于场内暂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或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库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废蓄电池更换时同步转运废弃旧电池,厂家及时对其进行回收利用;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运行期,在光伏电板下设置雨水收集装置,将雨水用于场内植被灌溉;

2.工程结束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场地内播撒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提高土壤保水性等生态功能。在电池板下方种植本土的喜阴性植被,弥补因太阳能电池板方阵区具有遮阴导致的生物量损失,提高植被覆盖率。注意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3.落实监督机制,保证各项生态措施的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期、运行期、服务期满后都应进行生态影响的监测或调查。通过监测,了解植被、野生动物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

4.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工程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

(七)风险防范措施

1.按照要求,设置充氮灭火装置,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并配置消防砂箱及消防铲;

2.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场均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可以到达变压器附近停靠灭火;

3.在贮油坑的四周设挡油坎,坑内铺设厚度为250毫米的卵石,卵石粒径为50-80毫米,防止漏油风险的发生。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均需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废油下渗污染土壤;

4.变压器产生的事故废水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

5.与蓄电池厂家签订协议,在蓄电池需要更换时,及时对其进行回收利用,不得在站内存放。

同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检查等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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