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念好“三字诀”狠抓“散乱污”企业整治
发布时间:2021-09-1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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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赢“碧水蓝天”保卫战,芦山县委、县政府按照“全面排查、科学界定、分类施策”的原则,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出重拳、亮利剑,以最硬的手段、最坚决的行动、最严厉的问责,坚决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切实打掉反弹隐患,实现动态清零。
一、高位谋划,严明“责”字抓落实
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为成员的芦山县“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多次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印发《芦山县“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任务目标、时限要求,层层压实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的监管治理责任。
二、摸清家底,瞄准“实”字抓执法
由县经信商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高耗能企业、污染排放不达标企业、群众上访投诉企业进行拉网式摸排,查验核实证件,造册登记建账,对排查出的89家“散乱污”企业制定一企一策,通过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限期跟踪整改,对通过整改仍然不能达到标准的企业,采取联合执法坚决子以清理取缔。 全县89家“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类53户,整改提升类36户,全部完成整治并通过检查验收。
三、宣传动员,突出“长”字抓氛围
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不断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等,动员干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身边的“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形成“政府推动、舆论带动、企业主动、社会联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