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雅安这个公司被罚款3.91万元
发布时间:2024-03-22 16:5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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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23年5月19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非现场监管”方式线上巡查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时发现天全县乐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颗粒物数据出现异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含量均出现恒值。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分析仪数据和工控机数据不一致,经排查重启设备后数据恢复一致,恒值情况消失。执法人员还发现粉尘仪激光发射装置螺丝存在缺失及未拧紧情况,现场同步对比实验发现影响CEMS颗粒物数据。

查处情况: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及《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罚款39100元。

案件启示: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务必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相关检测技术规范定期对在线监测设备开展运行维护,保障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坚决杜绝虚假报备仪器故障、超标期间维护设备干扰正常监测、教唆或授意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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