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泓督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9 16:49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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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晚,芦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泓带队夜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芦山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检查。


督导组一行深入4家企业(雅安合鑫橡塑有限责任公司、芦山县建安永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芦山县合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芦山县路云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督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经察看,上述企业均积极响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限产要求、减排措施。(芦山县路云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于12月24日查封扣押,目前已停产)


检查组要求,一是各企业要快速响应,严格对照响应等级落实预警防治措施。二是各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一厂一策”要求落实减排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三是严格执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违反预警要求未落实相关减排措施的,坚决进行处罚,四是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工作开展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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