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4月17日我局拟对《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山绿地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17日-2015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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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名称: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山绿地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雨城老城区,东邻南郊乡,南邻四川农业大学,西距周公河,北邻青衣江,本项目在现有的张家山公园进行建设。
3.建设单位: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南交通大学、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5.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投资16527.65万元,公园规划用地面积356503.75㎡,硬质铺装面积12437.5㎡,水体面积7950 ㎡,道路面积23597.8 ㎡,停车场面积3750 ㎡,景观绿化面积145364.5㎡,修复林地面积83916.0㎡,配套建筑面积8527.58㎡。
6.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对裸露地表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含油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单位临时驻地排放的生活污水采取就近租用民房设置办公设施的方式,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临时机修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的废机油量约为0.01t,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噪声:施工部门通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建筑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生活垃圾专人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运营后,主要为生活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后,可做到场界噪声达标,不扰民。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在经公园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可以进入雅安市城市地下污水管网,不直接排入地表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