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比选确定“雅安市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8 16:15 来源: 浏览:
打印
【字体:

各潜在供应商:

为提高温室气体排放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工作要求,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雅安市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的服务单位,现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述

为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提高温室气体排放精细化管理水平,评价和挖掘生态系统碳汇潜力,确保完成国家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积极开展碳中和行动,强化绿色低碳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本项目围绕雅安市“十四五”发展目标及建设方向,根据雅安市能源消费结构、重大项目布局、产业结构状况、资源环境禀赋等因素,开展雅安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识别雅安市温室气体主要排放源,结合实际,从“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的成果、“十四五”的应对气候变化新形势和新特征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等方面编制雅安市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为指定地区温室气体减排政策提供依据。

二、 项目要求

针对雅安市温室气体排放现状,收集近年能源消费数据、资源环境等多源数据,结合《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编制市级能源活动、工业生产、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5大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结合雅安市已有数据形成碳排放达峰形势分析并形成报告。

三、对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类似环保项目工作。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其他要求: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评审办法

见附件:综合评分明细表

五、应递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

(六)类似项目业绩(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或大气排放清单或大气相关)项目等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六、项目业主: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七、最高限价29万元。

八、支付方式

合同总价包含前期研究、项目实施、报告编制、评审、成果提交、项目税费等一切费用。完成报告终稿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支付。

九、报名须知

1、报名须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单位盖鲜章的复印件。

2、报价文件获取: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29日至8月2日15:00(工作时间)在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市羌江路377号)获取。

十、递交文件时间

2021年8月2日15时00分现场比选。

地址: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市羌江路377号)。

联系人:刘远

联系电话:18783561268

附件:综合评分明细表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8 日

附 件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15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5。“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

共同评审因素

2

技术方案

50分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情况的了解和认识:包括但不仅限于:①基本情况描述、②项目背景分析、③报告编制内容分析、④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缺一项扣5分,有一项内容不合理(不合理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缺乏可操作性、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2分,扣完为止。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阐述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所涉及的行业、部门、相关单位及工作计划、②编制安排开展调研进度安排、③编制重点难点分析、④对编制方案构思及主要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要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合理(不合理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缺乏可操作性、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供应商对该项目的①质量管理体系、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合理(不合理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缺乏可操作性、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投标人须认真核实所有技术支持资料,并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技术评审因素

3

项目团队

19分

1、项目负责人: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环境相关高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5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同时具有环境相关高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5分。

 3、拟派往本项目技术团队: 每配备一名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环境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每人计3分,计满9分为止。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提供上述要求中涉及的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审因素

4

供应商业绩

15分

供应商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大气排放清单、大气类等)的,每项得3分,最高15分;

有效证明材料:协议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共同评审因素

5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审因素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非工作时间值班电话:12369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