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16年雅安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4 10:32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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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市环函〔2016288

 

关于征求《2016年雅安市环保局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雅安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征求意见,715日前请将修改意见反馈信息中心。

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2016年雅安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714

附件

2016年雅安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函〔201683号)文件精神,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以为民、务实、廉洁、高效为目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标准,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防治权力腐败,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间

     (一)范围

    政务公开范围包括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

     (二)内容

      1、市环保局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以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

3、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包括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

4、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6、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情况;

7、市本级排污费的征收情况,包含:企业名称、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和实际征收数额情况;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8.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三)程序

  1、各科室按职责职能要求拟出公开的信息;

  2、根据信息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予以审核、签发;

  3、依照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4、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5、对所公开的信息存档。

(四)公开的形式

1、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通过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3、通过报社、电视台、北纬网等新闻媒体公开;

4、重要政务工作公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5、通过公开栏、公示板等形式公开;

6、公开电话、地址,公众可通过来信来电的方式进行咨询;

7、现场咨询,答疑解难;

8、对市环保局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时间

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推行,在公开的时间上应做到经常性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的动态公开,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是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际行动,改进行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历廉洁高效的政权机关和勤政为民的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并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各自部门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局办公室与环境信息应急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与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政务公开有关事项。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要结合实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内容和形式,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二要抓好组织实施,做到按程序、有计划地公开。三要深入实际,了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和意见,有针对性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一是要建立政务公开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都要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以便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时间。二是要建立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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