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4 08:5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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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4日我局拟对《芦山县年产8万吨锂电池高端负极材料高温提纯生产线项目(一期)-四川福瑞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芦山县年产8万吨锂电池高端负极材料高温提纯生产线项目(一期)-四川福瑞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芦山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福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新建四川福瑞110kV变电站,建设规模为主变2×63MVA,110kV出线1回,35kV本期出线12回;变电站用地面积约9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47.68平方米,采用全户内布置,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1F配电综合楼,内含1#、2#主变室及主变散热器室、110kVGIS室、35kV配电装置室、二次设备室、站用变室、消防器材室、警传室、资料室等。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活动引起的施工区域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局部水土流失。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项目拟采取如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施工尽量集中在用地范围内;

2.对站区原地表层清理出的表土先集中堆放,用于后期变电站或厂区其他附属设施回填。开挖的土石方及建筑材料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

3.变电站施工期设置硬质密闭施工围挡,减小噪声、扬尘影响;

4.变电站施工期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场地,便于回收利用;

5.避开雨季施工,减少雨水对场地开挖面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中午(12:00-14:00)以及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夜间如需进行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地环保、建委、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

3.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

4.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靠近敏感点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2、扬尘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现场采用湿法施工,做到打围施工并在围挡上方设置湿法喷淋装置;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实行封闭运输,严禁超速、超载,以免车辆运输过程中颠簸撒漏;车辆采取篷布加盖措施,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选择尽量避绕沿线居民点,坚持文明装卸;施工期要求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采取覆盖措施;4米/秒大风天气禁止施工。

同时,建设单位还应按照《雅安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中预警分级要求开展施工。按照《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雅污防攻坚办〔2020〕20号)、《芦山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芦山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芦污防攻坚〔2020〕12号)的要求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厂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芦山县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固体废物

弃方全厂进行配置,多余部分交由砂石管理公司统一调配管理;施工废料可回收部分(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回收利用,交废物回收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2.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做到表面光滑

3.配电装置采用GIS组合电器,将各类开关、连线母线组合密封

4.变电站主变和配电装置采用全户内布置、110kV出线采用电缆出线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主变噪声源强低于65dBA;合理布置变电站总平面,主要噪声源(主变)布置于变电站中央,110kV配电装置布置于变电站南侧,采用全户内布置方式,通过厂房隔声,减少噪声影响;营运期加强站内电气设备维护。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运行期间无值班人员,不产生废水。

(四)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应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含油设备加强检查维护,无“跑、冒、滴、漏”现象,不发生油类流入地下水、渗入土壤情况;事故池、集油坑、排油管、主变底部废油池等采用重点防渗,采用“防渗混凝土+2毫米厚人工防渗材料”措施,排油管使用树脂油管,以确保各单元防渗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渗透系数K≤10-7厘米/秒的要求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主变室、站用变室、35kV配电装置室、消防器材室等设置一般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渗透系数K≤10-7厘米/秒的要求警传室、资料室、卫生间采取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五)固体废物

变电站运行期间无值班人员,不产生生活垃圾;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油将进入事故油池,通过油水分离处理后的油大部分回收利用,少量废油渣依托“芦山县年产8万吨锂电池高端负极材料高温提纯生产线项目(一期)”危废暂存间贮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站内暂存;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立即收运处置,不在变电站内贮存。

(六)生态环境保护

运行期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源主要为事故油。项目设置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设计应按照《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规范,做到远离火源布置,具有防渗漏等功能;密闭时应设置呼吸孔,安装防护罩,防止杂质落入;事故油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容器进行转运,防治倾倒、溢流

同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检查等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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