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确保全市辐射监管安全
发布时间:2020-09-10 10:1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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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秉承“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相结合,以实现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可控为目标,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为载体,推进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汛期工作责任,及时消除隐患。落实汛期辐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大纲》有关规定,对全市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事项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放过。截至目前,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现场检查 32家,其中省级5家,市级27家;提出整改要求53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处。

落实“放管服”工作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落实项目监管领域“放管服”工作要求,按照最简、最优的标准,认真梳理《辐射审批办事指南》,实现一次告知、一次表单、同步审批,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工作流程。截至目前,完成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行政审批3件,依法办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32家。

落实应急工作责任,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把化解辐射环境安全风险作为核心职责,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细化《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分级负责、多方协同的原则,指导督促被监管单位和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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