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6月18日-6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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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18日-6月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24日-7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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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6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文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汉源县昊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汉源花椒精酿啤酒项目生产线 | 雅市环审〔2021〕15号 | 2021-6-18 |
2 | 雅宏吸塑包装材料项目 | 雅市环审〔2021〕16号 | 202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