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1 10:4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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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30日我局拟对《雅安芦山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雅安芦山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三、建设单位: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芦山220kV变电站通信完善工程。在芦山变站内配置少量通信设备,主要为配置622Mb/s四光口光板1块、光模块3块。不涉及土建施工,不涉及其他改造,无新增电磁环境影响源及噪声源,变电站总平面布置、配电装置型式及建设规模(主变容量和台数、220kV和110kV出线回路数等)均不发生变化;②金花、苗溪、思延110kV变电站二次完善工程。对既有金花、苗溪、思延110kV变电站线路保护装置进行改造,仅在站内更换1套线路保护装置,不涉及土建施工,不涉及其他改造,无新增电磁环境影响源及噪声源,本次更换保护装置后变电站总平面布置、配电装置型式及建设规模(主变容量和台数、110kV出线回路数等)均不发生变化;③金花-苗溪π入芦山110kV线路工程。线路总长约2×2.8千米,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导线单分裂,采用JL3/G1A-240/30钢芯铝绞线,设计输送电流288A,共新建杆塔9基,永久占地面积约0.108公顷。需拆除原金花-苗溪导线约0.1千米,不涉及拆除杆塔;④思延-苗溪改接芦山110kV线路工程。线路总长约3千米。采用单回三角排列架设,导线单分裂,采用JL3/G1A-300/25钢芯铝绞线,设计输送电流360A;共新建杆塔7基,永久占地面积约0.084公顷。思延-苗溪线路为拟建线路,本次改接后,拟建线路苗溪部分取消,其余部分与本项目组成芦山-思延110kV线路。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红线范围,严格控制施工运输及作业范围,统一规划施工道路,减少新建施工运输道路,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留乔木、灌木植株,减小生物量损失。对于无法避让确需砍伐的林木,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2.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私自使用明火,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破坏当地林木;禁止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物种。导线、塔材、金具等材料输运到施工现场需及时进行组装,减少现场堆放时间,减少对草地植被的占压。

3.施工人抬便道尽量利用既有的山间小道,修整的人抬便道需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灌丛和荒草地,减少林木砍伐,牵张场应选择设置在交通条件较好的直线塔段,临近既有道路,便于材料运输;场址场地应宽敞平坦,减少场地平整的引起的水土流失。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早晨和黄昏时段开展高噪声作业(多为动物的休息和觅食时段);禁止偷猎、下夹、设置陷阱的捕杀行为。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在集中林区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5.架空线路根据地形特点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在土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新建塔基优先采用掏挖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等原状土基础,尽量减少大开挖基础,尽量减少占地,有效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影响。

6.施工结束后,采用植被自然更新结合人工播撒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撒播草籽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草种进行植被恢复,进一步降低工程对林地植被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7.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风景名胜区的相关环保规定以及《灵鹫山-大雪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明确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保护对象进行培训,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风景名胜区的水域。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风景名胜区警示牌,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材料运输固定线路行驶,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加强水土保持措施。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2、扬尘防治措施

线路施工集中在塔基处,施工点分散,各施工点产生的扬尘量极小。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对施工区域进行打围、洒水降尘;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雅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的相关要求,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固体废物

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拆除固体废物主要为导线等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在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2.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3.线路维护和检修中禁止维护人员将废水、废物排入水体;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4.对灵鹫山-大雪峰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保护对象进行培训,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施工结束后重点关注自然保护区附近临时占地的植被抚育和恢复情况;加强对线路运维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风景名胜区内巡视时禁止采摘、攀折野生植物。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线路路径避让集中居民区;

2.线路共塔段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排列;

3.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4.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5.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米,在民房等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米;

6.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声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路径避让集中居民。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运行期间不产生生活污水。

(五)监测计划

项目环境监测重点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监督管理计划;建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境监测数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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