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15-02-09 16:3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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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4,现将20151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1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优1天,良19天,轻度污染11天,无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4.5%,同比降低9.7个百分点。本月全市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分别为25 5天。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浓度详见表1

1  20151月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浓度表

城市

(或具体点位)

二氧化硫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臭氧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雅安市

15.0

25.0

1.884

28.0

120

70.0

94

注:

1.城市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2.SO2NO2PM10PM2.5的月均值浓度为有效监测天数的日均值浓度算术平均值;CO为日均值的95百分位数;O3为最大日八小时浓度值的第90百分位数。

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二、降水

本月由于降雨量不足,共采集雨样0个,酸雨频率为0。同比20141月,降雨量不足,酸雨频率为0

2   2015 1雅安市酸雨污染状况

污染程度

酸雨频率%

城市名称

重酸雨区(pH≤4.5)

0

雅安市

中酸雨区(4.5

0

雅安市

轻酸雨区(5.00

0

雅安市

非酸雨区(pH>5.60)

0

雅安市

注:1.降水评价采用《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

2.污染程度分为重酸雨区(pH≤4.5)、中酸雨区(4.5)、轻酸雨区(5.00)、非酸雨区(pH>5.60)。

3.酸雨频率%0~100之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划分区间进行统计。

比如:0>0~≤40>40≤80>80~≤100

三、降尘

本月降尘量为3.08 t/km2·30d 同比上升49.5%,环比上升20.3%,优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以我市清洁对照点六一研究所监测值2.91 + 3 t/km2·30d的标准限值。

四、地表水水质

20151月,大渡河流域出境断面三谷庄、青衣江流域控制断面水中坝和出境断面龟都府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水域标准,实际均为,水质优,断面达标率为100%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均达到类水域标准。环比上月断面达标率100%,龟都府和三谷庄断面水质均有所好转;同比20141月断面达标率100%,水中坝水质有所好转。

3  20151雅安市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评价结果表

断面名称

所在地

规定

类别

上月

类别

上年

同期

本月

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水中坝

雨城区

龟都府

雨城区

三谷庄

汉源

注:

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硒。

3.超过类水质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51月青衣江猪儿嘴断面取水量95万吨,达标水量95万吨,水量达标率为100%,水质基本项目24项指标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水域标准,实际水质类别为Ш类,水质状况良好,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均达到标准限值,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达到Ш类水域标准。同比、环比均无变化。

自动监测结果表明:20151月青衣江猪儿嘴断面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实际为类,水质优。

 

 

 

4   20151月雅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表

所在地

水源地

断面名称

水源地类

水量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

超标项目

上年

同期

上月

本月

雅安

猪儿嘴

河流

100

100

100

注: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

3.单独评价指标为总氮、粪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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