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雅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0 17:2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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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6-2875108  0835-2230139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路408号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S435泸定县兴隆镇至汉源县三交乡(雅安界)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和雅安市汉源县。路线起点位于泸定县兴隆镇沈村段现状道路与国道662既有平交口(原交叉口斜交改正)处(E102°3′19.61″,N29°5′37.02″),经兴隆镇、二道坎村、马桑坡村、盐水溪村、化林村,设飞越岭隧道,止于汉源县三交乡凤龙寺附近(顺接S435汉源段),路线全长24.735公里。

泸定县公路段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项目全长24.735km,其中原路改扩建路段长18.429km,新建路段长6.306k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局部困难路段采用三级公路降指标技术标准,工程新增永久占地38.5hm²,临时占地5.36hm²。本项目新建桥梁153m/4座,新建涵洞606.5m/57道,新建隧道1667m/1座、新建平面交叉口11处。临时工程共设置桥梁预制场3处、冷、热拌站1处、弃土场3处、隧道洞口施工作业区1处、无新建施工便道。

项目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

1)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在评价区拟建公路沿线新增占地区域,应该根据地形划定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所有施工活动禁入区红线,通报所有施工人员活动规则并在施工场地沿线设置警示标牌,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越过此红线施工或任意活动,并尽量将绝大部分施工活动控制在最小施工范围内,以减小施工活动对周围植被和动物栖息地的直接影响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禁止超范围占地、清除植被,破坏动物的栖息环境。

2)防止施工废渣、粉尘、废气等对植物及其生境的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尤其是隧道口、路基、桥梁的施工会产生粉尘随风飘散,降低周围的环境质量。为防止工地尘土飞扬,给植物生长和植被生境带来不利影响,应对不施工的裸露面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施工迹地的植被恢复工作。施工水泥废渣应该在施工结束后随即清理,不能散落于路线周围,以免阻碍植被的自然恢复。施工材料运输、地面开挖等施工活动将产生大量粉尘,粉尘随风四处扩散,附着于植物叶面,对周围植被生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粉尘的污染。如:工地应配备洒水车定时洒水,防止粉尘飞扬;水泥等粉料采用封闭式运输。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废气的排放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还需对施工车辆数量进行控制,合理调度施工车辆,防止资源浪费和过多废气排放,对植株生长发育造成伤害。

3)最大限度地降低对野生植物的破坏。本项目虽然多为原路改扩建,规划新增占地面积占评价区面积很小、损失的植被生物量占评价区的比例很低,对野生植物种类数量组成不会有改变,但其绝对数值还是很大。因此在本项目建设中应切实按照林地占地要求的位置和面积实施,不得随意扩大和改变施工面积与位置,若要调整应提前报批;在建设中须避让树木生长地,减少砍伐林木;建设末期应做好护坡、堡坎、涵洞、排水沟、防飞石网等设施,以减轻因水土流失对周边占地区外植被的破坏;整个施工期间所有建设人员不得随意在设定的施工区域外活动,更不得有故意损坏野生植物及其生长地环境的一切行为,防止施工人员进入非占地区域内进行砍伐和破坏植被。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期管理措施

禁止人为猎捕,大力宣传《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施工和管理人员的保护意识,强化项目施工期间工作人员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的自觉性。

在施工营地、易于上山地段显要位置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公告,明确违者处罚条款,确定监管人员及其职责。

做好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和施工安全预案,文明、安全施工,严禁人员、车辆超越施工区以外施工,杜绝在评价区狩猎等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

调整项目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野生鸟类和哺乳动物大多在晨、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项目施工开挖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开挖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开挖放炮等。在大多数动物的发情期和繁殖期(春季),减少噪声、施工强度和范围。

2)对两栖爬行动物的保护措施

严防燃油及油污、废水泄漏对土壤造成污染,特别杜绝对评价区水域周边两栖类现有或潜在栖息地的污染。对工程废物进行快速处理,及时运出并妥善处理,防止遗留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削弱对两栖动物个体及栖息环境的影响和污染。

早晚施工注意避免对两栖爬行动物造成碾压,冬春季节施工发现的两栖动物,严禁捕捉,并安全移至远离工区的相似生境中。在春夏繁殖季节控制施工车辆速度,避免对繁殖期两栖类造成直接伤害。

3)对鸟类的保护措施

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珍稀鸟类的保护,严禁猎捕评价区的各种鸟类。

尽量减少施工对鸟类栖息地的影响,极力保留临时占地内的乔灌木草本,条件允许时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缩小施工裸露面,缩短施工裸露时间。

加强水土保持措施,促进临时占地区植物群落恢复,为鸟类提供良好的栖息、活动环境。

在施工期发现鸟类有繁殖行为时,如求偶、筑巢等,应减弱相应路段的施工强度,在规划线路占地区内发现鸟类巢穴时应妥善处置,就近移至类似生境中,杜绝掏鸟蛋、捣鸟窝。

4)对兽类的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兽类的栖息地;彻底清理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尽量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避免疫源性兽类种群暴发;严禁偷猎、下铗、设置陷阱等捕猎行为,违者依法处置。特别注意对具有观赏和食用价值兽类的保护;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设置机械隔音障碍以减少噪声干扰。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在评价区鸣笛等措施降低对兽类的惊扰;禁止夜间施工,为在该区域夜行性的动物保留较安宁的活动环境;禁止向评价区水体倾倒和排放建渣、污水,禁止污染水体,减小对陆生动物饮水的影响。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期,同时提高作业效率,缩短靠近河流工程施工作业时间。

2)水域附近施工时,施工场地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沿线河流,避免污染水质,加剧对水生生物的负面影响。

3)严格将施工控制于划定的范围之内,以免对河流造成大面积的破坏,加剧生态系统的破碎化。

4)施工用料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它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防止施工材料被暴雨径流带入水体;废弃的土石方应堆放在远离水体的指定地点,严禁弃入河道或河滩,淤塞河道;施工时所产生的废油及其他废物,严禁倾倒或抛入水体;不得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

5)施工结束后,清理垃圾和多余的填方土,保持原有地表高度,恢复河流原貌,以保护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6)严格加强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废水等废物应妥善收集并处理,禁止外排或随意丢弃。保证使用的各类机械在安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防止施工机械或设备漏油事故发生。

7)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和管理,禁止捕捞鱼类等各种水生生物。

(4)对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

1)生态效能保护措施

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采伐时严格控制林木倾倒方向,避免损坏占地范围之外的林木。

施工过程中粉料运输和拌和作业须注意扬尘,避免因尘土附着于周边林木表面,影响其正常光合作用和生长繁衍。

施工前应剥取工程占地内的表层土及草皮就近妥善保存,待施工结束后将这些表层土作为营养土及草皮用于占地裸露面的植被恢复。

爆破松土要控制好爆破方向,避免砸伤周围非征地红线内的林木,影响其森林生态效能的发挥。

加强施工质量监督,防止开挖影响上坡面林地因土层不稳定而下滑。

2)景观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开始之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限定施工人员的活动区域,严格限制施工动土范围,以保持原生景观资源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控制和减少工程开挖、爆破等活动对当地地形地貌及周边植被的破坏,避免对景观产生影响。

做好林区施工时的防火工作,坚决禁止在林区附近烧荒、野外用火等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对自然景观的破坏。

限制活动范围,控制施工器械噪声,同时加强工程绿化及景观设计,尽量保持景观生态一致性、协调性。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可避免穿越两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泸定县兴隆镇寨子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汉源县永定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1)工程措施

在涉及两个水源地路段设置减速设施,加强施工车辆管控,防止车辆追尾,发生交通事故。

为最大程度减轻对汉源县永定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影响,本项目针对飞跃岭隧道工程建设采用在泸定段隧道进口处单向掘进的施工方式,避免在水源保护区设置隧道出口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止施工和生活污水进入保护区范围。

在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提高防撞护栏等级。

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方应各自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各饮用水水源主管部门加强联系。

沥青、油料、石灰、水泥、速凝剂储罐等物料禁止堆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隧道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及隧道涌水,对隧道内的出水情况实施“清污分流”,隧道涌水可视为清洁水,直接通过排水管道将涌水引至隧道入口排放,隧道入口距离永定桥水库保护区850m,其他生产废水通过隧道入口处设置的多级沉淀处理池处理,废水经过隔油+混凝沉淀+过滤+酸碱中和进行处理后回用。混凝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干化后运至拟设弃土场填埋,收集到的浮油以及过滤后的石英砂统一收集,交由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对于在水源地范围的所有施工设备必须配备防溢、防渗、防漏设备,配备收集残油、废油、含油废水、生活污染物等废弃物的设施。

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雨季路面径流直接冲刷坡面而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水源水质。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保护资源和环境意识。

在施工场地设置雨量监测设备或与当地气象部门联动,发生暴雨时应进行预警,并停止施工。

(6)水环境保护措施

1)开展施工场所的环保培训,让施工人员深刻认知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

2)为避免各施工场地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每处施工场地至少设置1处三级隔油沉淀池,共计4处。

3)为避免桥梁下部结构施工中所产生的扬尘、油污、砂浆、泥浆等物质在场地冲洗和降雨条件下形成径流,对场界外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所有桥梁下方作业区内设置截水沟,径流经截水沟收集后,进入泥浆循环池进行循环回用。泥浆循环池需要采取防渗布、沙袋围挡等措施,确保泥浆循环回用,不外溢。

4)隧道施工出水“清污分流”,“清水”归集引排,废水主要采用物理化学法进行处理,隧道施工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应对其成分进行检测,若属于一般废物,运至指定弃土场填埋,若属于危废,应交由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5)施工人员优先选择租用周边既有民房,利用民房现有化粪池等设施将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作农肥。为防止施工生产生活区内生产废水、冲洗废水以及降雨形成的径流溢流至场界以外,评价要求对所有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以及隧道的洞口作业区(施工横洞)设置截水沟,截水沟将各施工生产生活区内产生的污水收集后引至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7)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准备阶段需进一步优化拌和站、桥梁预制场等位置,尽量避开沿线居民集中区,置于较为空旷处。确实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在临近靠近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施工路段建议架设至少2m围挡。

2)要求选用密封式并配有消烟除尘装置的混凝土拌和设备,能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环保要求,堆料区域应进行密封或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施工工场的清场恢复工作。

3)由于公路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遮盖,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

4)水泥硬罐装或袋装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篷布,土、砂、石料运输应控制运输量,严禁超载,超高不超出车厢挡板,并加盖篷布,以减少扬尘对空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应加盖篷布。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在非雨天定时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5)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临时废弃土石堆场表面以毡布覆盖,并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其他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裸露面用毡布覆盖,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临时堆场周边采取绿化、防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

6)本项目应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等。

7)施工工作人员炊事设施应设立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并且要求使用清洁燃料。

8)在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增加控制扬尘污染指标的内容和责任承诺,将所需资金列入工程造价。各类工地在施工前,必须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制定控制扬尘污染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把施工工地作为执法重点。对扬尘控制不力的施工企业,责令其停工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资格。

(8)声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2)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3)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时,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并合理选择高噪声机械施工场所位置,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安排在远离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防止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在靠近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时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封闭、围挡施工等,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在既有交通繁忙的情况下,工程建设方、施工方及交管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交通堵塞,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合理鸣笛等措施。

5)加强对噪声敏感点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噪声敏感点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

6)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高噪声机械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

7)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强噪声的施工机械(例如打桩机)在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对于距离路线较近的敏感点,在夜间应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同时采取降噪措施将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减小到最低;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事先与居民沟通;

8)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1998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在高考、中考期间和高考、中考前半个月内,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外,还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9)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

1)所有弃渣必须规范堆存在水土保持方案规划的弃土场内,不得随意堆放,严禁弃入河道。弃渣应严格遵循“先拦后弃”的原则,弃渣开始前完成拦挡和排水措施,弃渣结束后,尽快进行植物措施,避免坡面场面长时间裸露。

2)针对一般废弃的建材、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应在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和垃圾池,同时注意对垃圾堆放区的维护管理,对堆放点定期喷洒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收集的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路面施工产生的沥青混凝土废料和沥青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施工场地应设置危废暂存间,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

(10)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

本项目通过设置30m跨径桥梁对化林坪茶马古道及其保护和建控范围实现一跨而过的“无害化”穿越,保护及建控范围内未设置桥墩。

施工期在茶马古道及其保护区和建控范围设置施工红线,要求施工器械和人员禁止进入。对桥梁下部结构施工期产生的钻渣、泥浆进行及时清运,避免散落在茶马古道及其保护区范围内。

此外,由于本项目化林坪区域历史文化悠久,可能存在潜在未发掘文物,在施工期如若发现疑似文物,应及时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确保不对文物造成破坏。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环保措施

1)运营期建议在桥梁两岸进行植被恢复治理,在植被恢复中以最大程度营造原生植被为目标,引导动物从桥下通过,减少工程对动物的隔离影响;同时设立警示牌禁止人为干扰;

2)禁止道路维修和检查人员对动物栖息地产生新的影响,实施维护工作时应尽力避免影响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

3)建设方在隧道洞口和桥梁连接段靠山体一侧添加围栏等设施,防止野生动物进入公路造成个体伤亡;在明路段野生动物出没路段以适当的间距设置护栏,为动物迁移预留通行廊道。

4)巡护人员应与道路养护人员加强协作,做好普法工作,形成举报机制,共同维护公路沿线生态环境安全。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治措施

1)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加强车检工作,保证上路车辆车况良好。

2)制定相关规章引导油罐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风暴、大雾天气要求车辆限速行驶。

4)使用可变情报板随时警示容易诱发交通事故的恶劣天气或危险路况,提前采取限制行车速度或封闭局部路段等积极、主动的风险防范措施。

5)教育司乘人员,若发生交通事故,出现危险品外泄、燃烧、爆炸等污染危害,驾驶员必须及时就近向有关交通、公安及环保部门报告,以便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消除危害。

6)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增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频次。

7)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居民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做到水源保护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8)在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两端设置警示标志标牌,提醒驾乘人员已驶入/驶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9)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配备应急沙袋等应急物资物品。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路面和路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避免与耕地连接。

2)为保护项目沿线水体水质,应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环境风险事故。

(4)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在公路沿线边坡等绿化区域,多植树、种草,优化绿化树种、结构和层次,这样既可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抑制扬尘传播,净化路域空气,又可美化环境和改善道路沿线景观。

2)运营期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在运输砂石料、水泥、粘土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物料洒落;同时通过加强路面养护、洒水降尘进行控制,以减少扬尘二次污染。

3)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全线散落的生活垃圾、砂石等的清理,避免经过车辆碾压后产生二次扬尘。

(5)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敏感点路段设置必要的限速、禁止鸣笛的标志,尽量减少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加强项目路面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定期进行维护,并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公路沿线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尽量做到日产日清,集中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同时做好垃圾收集点及暂存区域的消毒工作。

2)公路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运营期公路全线公路范围内的固废收集工作,定期对公路全线的垃圾进行收集和清理,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在临河的路段设置防护栏或防撞墩,防止石油类事故污染等对沿线河流水域水质的影响。事故状态下通过对路基边沟进行封堵,避免事故废水排入河流。

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范》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强化有关危险品运输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区域内危险品运输管理;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排除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业务培训;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品运输风险,制定危险品运输事故污染风险减缓措施及应急措施。

在重要路段设置“减速行驶、安全驾驶”的警示牌。在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两端设置警示标志标牌,提醒驾乘人员已驶入/驶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应保持安全运输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建议在已有的道路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增加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控制的指挥功能。制定应急计划,编制应急预案。

(8)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管理,禁止道路车辆驾乘人员将垃圾或其他污染物弃置于茶马古道保护区内,避免对茶马古道产生结构性影响。为防止交通事故对茶马古道产生影响,本项目对跨越茶马古道的瓦窑坪2号中桥进行防撞护栏等级提升。同时设置防抛网,防止司乘人员将垃圾弃置于茶马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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