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雅市环〔2016〕94号 签发人:陈 伟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5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函〔2016〕807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我局主要是指导雨城区、名山区和市本级业主项目单位按要求申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负责审查、审核业主申报的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及时申报项目资金,配合财政等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
《四川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及时将《四川省省级环保专项转移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11〕164号)转发,并要求严格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除带帽下达的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外的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采取局党组讨论资金分配方式(主要围绕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项目实施内容),发函至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最后报市政府审批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项目的绩效目标。
1.项目的主要内容。
《周公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分2014、2015年度2次下达共计1000万元),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项目申报、方案编制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619万元)主要包括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信息化能力建设、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油气回收奖励补助、秸秆焚烧、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六个方面;市本级省控环境监测补助资金项目(132万元);名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其中环保信息能力及监管设施运维保障项目18万元,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资金补助资金5万元,名山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六参数升级改造资金50万元,升级改造资金属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范畴)。
2015年度,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下达我局环保专项资金共计1324万元,涉及市本级和雨城区、名山区项目共7个,资金已全部到位,共计939.5万元,其余179.5万元下达到扩权县。
2.项目绩效目标。
为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综合执法、应急处置、决策支持、业务服务提供支撑。
对减少大气污染和为今后开展环保工作打下了基础。
3.项目申报内容的符合性。
《周公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项目申报、方案编制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的使用按市政府审批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实施;带帽资金按资金管理要求实施。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川环函〔2016〕807号”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除带帽下达的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外,项目申报涉及两类,一是雨城区按照《四川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了《周公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项目》,于2014年3月区政府上报了《关于申请周公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项目资金的请示》(雨府函〔2014〕32号),3月23日,雅安市人民政府以《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周公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项目资金的请示》(雅府函〔2014〕12)号文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项目方案经多次调整修改后,2015年3月12日,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评审,雅安市政府以雅府函〔2014〕228号文对关于雅安市雨城区周公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二是按照市政府审定的《雅安市2015年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资激励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将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资激励专项资金全部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情况(见附件1)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要求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符合规范。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要求业主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组织实施,二是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在使用财政资金时必须按照申报内容和申报指南要求规范使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后,在验收前需经审计机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并通过财政部门、环保部门验收后备案。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资金340万元已全部到位,其中: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60万元,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五期)35万元(含已建系统运行维护费15万元)、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信息化能力建设)145万元。项目正在方案编制阶段,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无配套资金,为了更好的完成该项目,根据省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打捆实施,通过虚拟化云平台建设整合资源,节约资金,预计下半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二)主城区扬尘污染控制项目。
包括扬尘污染和建筑运输车辆泄漏洒检测站点建设(10万元)和高压清洗车2台(50万元),2016年5月前已完成扬尘治理检查站的设置;高压冲洗车购买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预计在2016年7月采购到位。
(三)机动车污染防治项目。
该项目2016年4月完成招标后,于2016年5月按招标法规定完成了合同签署,并于5月15日开始进行项目建设施工,目前场外施工已经完成13个点位的杆体安装,和部分抓拍摄像头的安装。预计7月30日前可进入调试阶段。
(四) 油气回收奖励补助项目。
按照《关于印发雅安市油气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雅经信〔2014〕157号),按照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不同的时间节点区分,对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给予补助,共对96座加油站进行补助,共计64.5万元。
(五)秸秆焚烧项目。
将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资激励专项资金20万元,雨城、名山区各10万元用于开展秸秆焚烧相关工作,当时资金下达到当地政府,由所在地政府将资金拨付到当地环保局组织实施。
主要开展了秸秆禁烧宣传,联系宣传车到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制作了秸秆禁烧音频材料并发放到各乡镇,联合乡镇、公安局派出所集中开展了重点乡镇的秸秆禁烧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乡镇也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将禁烧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组,认真组织开展了现场监督巡查,制止焚烧行为等工作。
(六)省控环境监测补助资金项目。
1. 2015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了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省控重点污染源重金属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清单调查、宝兴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土壤监测的点位不舍和验证、1个上游及一个下游2个断面考核监测,并及时报送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87万元)。
2.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资金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2015年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了对川农大、市政府、大兴526台、建安厂等4个城市站和孔坪1个农村站的空气监测,并及时报送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
3.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资金补助项目15万元,2015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三水厂子站进行水质监测以及保障了三水厂子站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报送监测数据。
(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项目(73万元)。
1.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升级为六参数项目,由名山区环保局实施。2015年4月,雅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环境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雅财建〔2015〕22号)下达了我区2015年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资金补助资金5万元,雅安市环保局《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雅市环发[2015]111号)下达名山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六参数升级改造资金50万元。现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站已建成运行,按照相关要求,对自动监测系统站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定期及时发布环境空气状况。2015年度支出名山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六参数升级改造和维护运行费用共计80.5万元(其中使用专项资金55万元)。
2.环保信息能力及监管设施运维保障项目(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
受“4·20”芦山强烈地震影响,名山区环保局业务及办公用房严重受损,被鉴定为危房。灾后重建中,环境监察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纳入了灾后重建项目予以实施,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全部竣工,且正在进行二次装修,预计2016年7月20日前可装修完工。待项目建成投用后,严格按照环保信息能力及监管设施运维保障项目确定的内容,实施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补助资金18万元)。
五、项目效果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有效地加强了环保能力建设,为加强环境保护从而进一步提升了环境质量创造了基础条件,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继续保持靠前;二是及时有效地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及时发布环境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保障;三是环境监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为监控重点企业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基础。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在申报项目的审核上严格对照申报指南认真把关,申报项目全部符合申报要求。从项目实施情况看,均能达到既定目标,对环境质量提升有积极作用,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评价总体可行。
2.存在的问题。
由于招投标、采购程序、地方配套资金未落实等因素,导致项目推进较为缓慢。
3.下一步打算及相关建议。
针对尚未完成的项目,按照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逐一核实相关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规定期限内,尽快落地到项目上以保证项目按要求完成。
特此报告
附件:1.2015年环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表
2.2015年环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成情况表
附件下载:/Files/file/20160705/20160705162171577157.doc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2日
(联系人:王科,联系电话:223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