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2 17:09 来源: 浏览: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2日我局拟对《瀑布沟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竹子坪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30139

传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瀑布沟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竹子坪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

三、建设单位:国能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输电线路新建竹子坪升压站~瀑布沟汇集变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19.9千米。线路起于竹子坪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采用单回架空线路向西南架设至瀑布沟500kV汇集站220kV进线构架。同时沿新建线路设2根48芯OPGW-120光缆,长度约19.9千米。②完善瀑布沟水电站500千伏升压站二次系统。对瀑布沟水电站500千伏升压站在已有省网设备上扩充2.5Gb/s四光口光板2块。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线路路径避让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2.线路采用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电磁环境影响;优化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塔基数,减少占地面积;线路路径尽可能减小林木密集区内走线长度,若经过林木密集区时采用提升架线高度,对不满足净距要求的零星树木进行削枝,减少树木砍伐;塔基定位时尽量选择荒草地和植被稀疏地;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掏挖型基础,尽量少占土地。

3.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对可能引发火灾的施工活动严格按规程规范施工,确保区域植被安全;加强环保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肆意破坏植被。禁止施工人员超出施工区域踩踏当地作物;施工时尽可能避开栽培植被收获期,减少对栽培植被的影响。

4.划定施工红线范围,施工运输及作业严格控制在划定的运输路线和作业区域,减少对植物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留林木植株,减小生物量损失;施工运输道路主要利用现有道路,避免新建施工运输道路。新建施工人抬便道、铁塔施工临时占地、牵(张)场选择、架线施工等均需避让郁闭度高的林地,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以减少林木砍伐,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降低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建设禁止将施工废水、废渣排入天然水体内。

5.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避免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对塔基施工基面遗留的弃土进行及时清理,对硬化地面进行翻松,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塔位及人抬道路、塔基临时占地和牵张场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依照“适地适树”和乔、灌、草相接合的原则,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进一步降低工程对林地植被造成的不利影响;其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可通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

1.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线路施工活动尽量集中在昼间进行。

2.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2、扬尘防治措施

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如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等相关要求,积极推行文明施工,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等措施,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设施收集处理。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进行简易隔油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架空线路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塔基开挖,位于平坦地形的塔基,回填后剩余弃土堆放在铁塔下方夯实;位于边坡的塔基,回填后剩余弃土采用浆砌石挡土墙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投运后,除塔基占地为永久性占地外,其它占地均为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3.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4.线路维护和检修中禁止维护人员将废水、废物排入水体。

5.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让居民集中区;

2.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3.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线路位于居民区时导线高度不低于10,位于非居民区时导线高度不低于6.5米。

4.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五)固体废物

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六)监测计划

项目环境监测的重点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及噪声,制定监测计划表并严格执行。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非工作时间值班电话:12369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