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8 17:02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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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科学城环境保护局,各核技术应用单位,各稀土工业企业:

近期,我省局部地方出现了大雨到暴雨,全省进入主汛期,部分地区防汛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汛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安全事故,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环保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高度重视汛期各类极端天气对辐射安全工作带来的严峻挑战,充分认识汛期辐射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汛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规律,坚持风险导向和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汛期辐射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开展隐患排查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汛期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辐射安全责任。要按照“严、慎、细、实、快”的工作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事业单位的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做深、做细、做实,特别是要督导靠山、沿河、临湖等高危区域使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核技术利用单位以及产生含放射性废液、废渣的稀土工业企业,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风险防控和辐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依法停产整顿。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开展汛期辐射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辐射安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完善预案,加强应急值守

各级环保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汛期特点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各级环保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密切关注汛情和险情,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做好准备,确保处置及时

各级环保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辐射事故应急设备(装备)的检修维护及应急物资的足量储备,确保发生辐射事故能够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要进一步加强与防汛、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汛期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稀土工业企业周边区域的辐射环境质量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发现数据异常,应迅速核查原因,立即请示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五、维护稳定,完善信息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有关信息报告制度和要求,一旦突发辐射环境事件,按规定时限、程序、格式与内容报告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同时,要针对因汛情等突发自然灾害引发辐射环境事故的受灾地区,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辐射安全知识宣传释疑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和舆情应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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