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拟对四川双荣氮化钒新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3-05-24 08:59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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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双荣氮化钒新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524日-2013530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向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电话(传真):0835-2221702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市环保局(邮编625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四川双荣氮化钒新材料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四川双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荥经县新添乡上坝村(工业园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主要建设内容:占地20000.1m2,建设氮化钒新材料生产生产线,年产氮化钒新材料4800

6、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冷却水可全部循环利用,设备冷却循环水属于清下水,没有工艺废水排出。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荥经河

2)废气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煅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一氧化碳、少量氢气等)。本环评要求项目营运期间粉尘采用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个15m排气筒排放,粉尘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正常情况下;窑炉烟尘安装散形吸尘罩,然后利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煅烧过程中产生的一氧化碳经过燃烧器燃烧转化为CO2排放。项目投产后,不会使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降级。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配料工区为中心周围50m范围。根据现场勘察,敏感点主要集中于西面约5-15米范围内有5户农户居住(新添乡人民政府已承诺:西面全部农户将于项目建成生产前全部搬迁)

3)噪声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建成后,对厂区内的高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其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较小,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均为一般固废,处理措施妥当及时,去向明确,项目实施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无不良影响。

7、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8、环评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研所,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1号)

   

     附件:《四川双荣氮化钒新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http://www.beiww.com/uploadfile/yahb/20130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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