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实施细则 拉起保护环境责任“红线”
发布时间:2017-01-04 10:3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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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以绿色发展为统领,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20161215日,《雅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出台,,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追责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增强我市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该《细则》一是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的各项政策规定,核心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害在于领导干部,关键在于落实责任。二是细化追责情形,实行“行为追责”与“后果追责”相结合。科学合理规定追责情形是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前提,我市围绕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细化追责情形,确保权责一致、责罚相当。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为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正确履职,我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和督查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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