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多措并举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9-06-10 10:42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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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雅安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大力宣传贯彻《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目标考核取得优异成绩,在生态环境部首次公布的1-3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中,雅安市排名全国第一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积极推进排污许可。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严把涉水企业的环境准入关,狠抓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2018年减排化学需氧量1169.65吨,氨氮142.73吨。按国家统一部署,完成水泥、钢铁、造纸、印染、有色金属冶炼、屠宰和钢铁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2019年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完成了2019年首证发放。

二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大力加强河湖水环境治理。确定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共计1746名。全市240条河流、43座灌溉水库、43处重要渠(塘、堰)、15处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全部纳入河长制范围,建立《雅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出台并落实《雅安市河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和机制,修编全市16条市管及以上河(湖)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四张清单”,加强河湖管理,在2018年度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是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在督促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工作。原有的3家省级工业集聚区全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运。新批准的5家省级工业园区也将按要求建成投运污水治理设施。

四是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制订了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出台《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全市新建成各层级标准化畜禽养殖场20家,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3%以上。全市畜禽禁养区26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关闭或搬迁。深入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2018年农药使用量1065吨,较2017年减少207吨,实现零增长。全面推进生态健康养殖,2018年全市共抽检水产品200余个(样),抽检合格率100%。加大汉源湖网箱养鱼拆除力度,强力推进网箱拆除工作,截至目前,出动船750余艘次,人员4500余人次,车辆800余车次,拆除网箱2720口。

五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15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全部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并完成了市、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完成问题整改38个。推进备用水源建设,配套的输水管网已基本建成。启动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摸底和划定调整工作。

六是依法开展环境监测,主动公开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全市布设国、省、市控水质监测断面37个,按月开展监测工作,并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月通报。加强信息公开,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按月公开“雅安市地表水环境状况报告”,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按季度公开市级饮用水出厂水水质监测结果,在市卫生健康门户网站按季度公开市级饮用水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

七是强化环境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加强水环境行政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通过开展青衣江、大渡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等专项执法检查,坚决取缔“十小”企业,督促重点行业“双有”“双超”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达标行动,推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2018年,雅安市共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872家次,共立案查处30起涉水违法环境问题,下达处罚决定书 31件,组织听证4起,处罚金额328万元。

八是大力推进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工作。《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出台,为全市乃至全省其他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该《条例》是四川省范围内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于2018127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自20191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六十四条,从水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考核机制的搭建,河道管理,重点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城乡污水达标排放及雨污分流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流量管控等十二个方面对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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