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8 18:08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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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截至2016年4月8日,我局对天全县中医医院灾后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建设项目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5-2239837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 编:625000

 

2016年4月8日前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1

天全县中医医院灾后业务用房改造项目(下载地址:/Files/file/20160701/20160701180961026102.doc

雅环验收〔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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