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天全县蓝刚玉晶体材料(人造宝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天全县蓝刚玉晶体材料(人造宝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向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电话(传真):0835-2221702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市环保局核安全科(重点项目办公室)(625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 天全县蓝刚玉晶体材料(人造宝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天全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小河工业园(思经组团)
4、建设性质:新建
5、主要建设内容:年产蓝刚玉晶体材料120吨(其中大直径红刚玉晶体60吨、大直径蓝刚玉晶体60吨),合成蓝刚玉55吨,人造宝石(锆晶体)300吨,LED原料γ-Al2O3粉料200吨(其中自用约180吨),副产品硫酸铵约1035吨,并配套铂钯等贵金属、氧化钇、不锈钢材质的手表架、饰品、首饰材料贸易。
6、环境保护措施
6.1废水
6.1.1生产废水
①冷却循环水
冷却系统设有冷却循环水池,升温的冷却水在循环水池中降至常温,再循环使用。根据业主提供的数据,冷却循环水设计量约800m3/d,循环补充水量约16m3/d。
治理措施:该类废水属清净下水,经车间外的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晶体开片切割废水
由于氧化铝、氧化锆的固体颗粒具有比重大、良好的热化学稳定性、不溶于水等特点,易沉淀于池底,本项目加工车间外修建2组规格为1×1×1m的3个沉淀池,中间用过滤布过滤收集。刚玉晶体开片含有氧化铝的废水、锆晶体去头尾生产的含氧化锆的废水各自经过一组三级沉淀后,上清液回用,废渣定期清掏,晾干后外售给下游生产厂家作原料。
③晶体清洗废水
在加工车间外修建一个2m3的隔油池,对清洗废水进行隔油沉渣,然后进入厂区的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会同生活污水一起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思经河。
6.1.2、生活污水
①污水排放治理
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项目内设食堂和倒班宿舍,用水系数取0.15 m3/人•d,则办公、生活用水量为30m3/d,排污系数取0.9,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7m3/d。
本项目的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再汇同其他办公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的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思经河。
6.1.3、非正常工况废水
①水封废水
该类废水属清净下水,进入厂区的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思经河。
②系统冷凝废水
该类废水属清净下水,进入厂区的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思经河。
本项目各项废水总产生量约为32.79m3/d,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容积需求量为40m3,方可满足项目污水处理要求。项目方也可请专业污水处理单位为项目生产废水设计处理方案,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确保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8)一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至思经河。
6.1.4、地下水
(1)本环评要求:项目施工期应对项目用地进行分层压实防渗,运行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尾气回收装置区、加工车间清洗间、化学品库房、危废暂存处、事故应急池、围堰等场所均设为重点防渗区(根据相关标准: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其余车间为一般防渗区(采取混凝土结构地面)。
(2)本项目存放危险固废的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建设。地面采取防渗防腐的环氧地坪,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运输处置协议,定期清运。
(3)腐蚀性的介质管道及碱性、酸性排水管道,应在其它管线下面;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当沟内有腐蚀性介质管道时,排水管道应位于其上面;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沟内其他管线;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凡有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6.2废气
6.2.1、硫酸铝铵配料粉尘
废气产生及排放
污染源 | 形式 | 产生量 (kg/h) | 产生浓度 (mg/m3)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标准 | |
kg/h | mg/m3 | |||||||
配料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0.0675 | 4.6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15米排气筒 | 0.00675 | 3.375 | 3.5 | 120 |
无组织排放 | 0.0045 | 0.46 | 车间通风 | 0.0045 | 0.46 | 1.0 | ||
自身沉降 | 0.003 | 0.46 | 车间清扫收集 | - | - | - |
6.2.2、Al2O3粉尘
废气产生及排放
污染源 | 形式 | 产生量 (kg/h) | 产生浓度 (mg/m3)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标准 | |
kg/h | mg/m3 | |||||||
A12O3微粉 | 有组织排放 | 0.6075 | 6.9 | 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集+15米排气筒 | 0.06075 | 30.375 | 3.5 | 120 |
无组织排放 | 0.0405 | 0.69 | 车间通风 | 0.0405 | 0.69 | 1.0 | ||
自身沉降 | 0.027 | 0.69 | 车间清扫收集 | - | - | - |
6.2.3、氧化锆粉尘
废气产生及排放
污染源 | 形式 | 产生量 (kg/h) | 产生浓度 (mg/m3)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标准 | |
kg/h | mg/m3 | |||||||
氧化锆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0.3375 | 6.9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15米排气筒 | 0.03375 | 16.875 | 3.5 | 120 |
无组织排放 | 0.0188 | 0.69 | 车间通风 | 0.0188 | 0.69 | 1.0 | ||
自身沉降 | 0.0188 | 0.69 | 车间清扫收集 | - | - | - |
6.2.4、硫酸铝铵热解尾气
尾气产生及排放
污染源 | 风量 (Nm3/h) | 产生量 (kg/h) | 产生浓度 (mg/m3)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标准 | |
(kg/h) | (mg/m3) | |||||||
SO3 | 8912 | 48.97 | 5945 | 两级硫酸吸收塔+两级氨复喷吸收塔+旋风除沫器+除雾器+20米烟囱 | 0.049 | 11.24 | 2.6 | 45 |
无组织 | 0.05 | 0.17 | 0.05 | 0.17 | - | 1.2 | ||
SO2 | 8912 | 23.50 | 2638 | 0.235 | 53.93 | 4.3 | 960 | |
无组织 | 0.03 | 0.10 | 0.03 | 0.10 | - | 0.4 | ||
NH3 | 8912 | 4.16 | 467.4 | 0.006 | 1.35 | 8.7 | - | |
无组织 | 0.01 | 0.03 | 0.01 | 0.03 | - | 1.5 |
6.2.5、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产生及排放
污染源 | 风量(m3/h) | 产生量 (kg/h) | 产生浓度 (mg/m3)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标准 | |
kg/h | mg/m3 | |||||||
有机废气 | 1000 | 0.0675 | 5 | 集气罩+15米排气筒 | 0.0675 | 67.5 | 10 | 120 |
无组织排放 | 0.0075 | 5 | 车间通风 | 0.0075 | 0.5 | 4.0 |
6.2.6、氧气制备废气
本项目空分装置无污染性废气排放。只有少量的污氮放空,其中95%为氮气,因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而称为“污氮”。由于不含对空气有害的污染物,因此不构成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污氮分别经分子筛再生器和主换热器回收后放空至大气中,排气口设有消音器,排放高度15米。
氧气制备的放空气体均为空气成份,不含其它有毒有害成份,不会对空气造成污染。
6.2.7、长晶保护废气
产生的氮气为无毒气体,是空气的主要成分,对人体无直接危害。项目烧结车间内设置排风扇,由车间排风口排放。
6.2.8、非正常工况废气
非正常工况废气产生及排放
污染形式 | 污染组分 | 主要 因子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标准 | |
(kg/h) | (mg/m3) | ||||||
开停车及调压废气 | H2、O2、Cl2 | Cl2 | 25m放空管+水封 | 0.0238 | 15.85 | 0.52 | 65 |
检修废气 | N2、H2、O2、Cl2 | Cl2 | 25m放空管+水封 | 0.0024 | 1.6 | 0.52 | 65 |
气柜调压废气 | H2、O2、N2 | H2 | 15m放空管+水封 | - | - | - | - |
6.2.9、 食堂油烟
将安装油烟净化器,采用静电式吸附原理,并从食堂楼顶排气筒排放,油烟净化率达到85%以上。项目食堂油烟排放量约为0.009kg/d,排放的油烟浓度约为1.5mg/m3,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6.3噪声
设备噪声源强值 单位:dB(A)
产噪设备 | 噪声源强 | 治理措施 | 降 噪 量 | 治理后 噪声值 |
开片机 | 85 | 厂房隔音 | 25 | 60 |
切割机 | 85 | 厂房隔音 | 25 | 60 |
风机 | 90 | 风口设置消声器、厂房隔音 | 30 | 60 |
泵 | 85 | 软接头连接、底座减震装置、厂房隔音 | 25 | 60 |
离心过滤机 | 80 | 设置底座减震装置、厂房隔声 | 22 | 58 |
空压机 | 95 | 设立专门空压机房进行机房隔声、减振 | 30 | 65 |
②偶发噪声
来源:本项目氢气提纯工艺如果装置因系统调压或意外开停车,已经进入氢气提纯系统的气体,经过调压通过放空管放空;氢气提纯工艺定期进行检修,采用自产的氮气吹扫置换,产生的废气经过调压通过放空管放空。
治理措施:以上均属于间断性偶发排放噪声,单次持续时间较短;氢气提纯工艺的操作温度为常温,产品最大气体压力仅到0.01Mpa左右,且经过调压后再通过放空管放空,排气口设有消音器。与高温高压状态下的突发噪声(如锅炉排气)相比较,本项目的偶发噪声强度不高,夜间最大声级不超过70dB(A)。
本环评建议: 合理安排本项目的系统调压、开停车、检修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减少偶发噪声的几率。
6.4固体废弃物
序号 | 废弃物名称 | 排放量 | 来源 | 毒性鉴别 | 处理方法 |
1 | 边角余料 | 43.3kg/d | 生产工艺 | 一般废物 | 返回工艺循环使用 |
2 | 废包装材料 | 生产包装 | 废品收购站收购 | ||
3 | 布袋收集的粉尘 | 23.75 kg/d | 粉尘治理 | 回收后外卖 | |
4 | 沉淀池沉渣 | 10kg/d | 污水处理 | 回收后外卖 | |
5 | 废坩锅 | 5.0kg/d | 生产工艺 | 由供应商回收 | |
6 | 污泥 | 0.5kg/d | 污水处理 | 由环卫部门处理 | |
7 | 生活垃圾 | 60kg/d | 办公生活 | 由环卫部门处理 | |
8 | 失效的分子筛 | 4.0kg/d | 生产工艺 | 危险废物 | 由供应商回收 |
9 | 失效的脱氧催化剂 | 5.0kg/d | 生产工艺 | 由供应商回收 | |
10 | 废脱氯剂 | 8.0kg/d | 生产工艺 | 由供应商回收 | |
11 | 废研磨砂 | 0.2kg/d | 生产工艺 | 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 |
12 | 废抛光粉 | 2.0kg/d | 生产工艺 | ||
13 | 废润滑脂 | 1.0kg/d | 生产工艺 | ||
14 | 废手套抹布 | 0.1kg/d | 生产工艺 | ||
15 | 废油脂 | 1.0kg/d | 废水处理 |
6.5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取整为100m。即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各生产车间及尾气回收装置区边界外周围100m范围。在此卫生防护距离内,废气浓度会迅速衰减,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确保项目厂界外400m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永久性的生活设施、学校、医院及三产服务类设施。
7、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4万元,占总投资的6.46%。
8、环评单位: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