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天全县蓝刚玉晶体材料(人造宝石)生产线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 月10 日-2017年 2月 16日。
听证
电话:0835-2239837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天全县蓝刚玉晶体材料(人造宝石)生产线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天全县蓝刚玉晶体材料(人造宝石)生产线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蓝刚玉晶体材料(人造宝石)生产车间,制氧储氢车间,尾气处理系统,配套购置有关设备设施,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5627平方米。项目在各个生产车间内布设原料库房和成品存放区,不修建单独的原料车间和成品车间。项目年产蓝刚玉晶体材料120吨(其中大直径红刚玉晶体60吨、大直径蓝刚玉晶体60吨),合成蓝刚玉55吨,人造宝石(锆晶体)300吨,LED原料γ-Al2O3粉料200吨(其中自用约180吨),副产品硫酸铵约1035吨,并配套铂钯等贵金属、氧化钇、不锈钢材质的手表架、饰品、首饰材料贸易。
建设单位: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全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小河工业园(思经组团)。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51%。
工程建设情况:2011年12月14日由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备案,2013年12月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月15日
环评编制单位: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
2.该项目总环保投资508万元,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建设、购买了相关环保设施和设备,各种环保设施基本达到设计指标要求,并且运行正常,公司有专人进行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3.废水处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氢气系统水封废水、晶体开片切割废水、晶体清洗废水、系统冷凝废水、冷却循环水)。冷却循环水回用,其余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4.废气处理措施:配料间粉尘通过集气罩搜集经过布袋除尘后15米烟囱达标排放;高频车间粉尘通过集气罩搜集经过布袋除尘后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硫酸铝铵热解尾气(硫酸雾、二氧化硫、氨气),采用氨湿法脱硫工艺,经“两级硫酸吸收塔+两级氨复喷吸收塔+旋风除沫器+除雾器”吸收后经2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致楼顶排放。
5.噪声处理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空压机、循环水泵、布袋除尘器风机等设备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6.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废油)两类。一般废物(主要为边角余料等)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7.环境风险源防范措施:进脱氧塔前氢气和产品氢气中的氧含量由在线氧分析仪器连续分析,并具有超量报警功能,保障装置安全运行;水环压缩机采用防静电设备;安装温度超温报警器;管道设置二道水封;系统检修、开停车时均进行氮气吹扫置换,减少系统爆炸危险硫酸铵生产区设置总容积不小于5m³的围堰,场地防渗。事故应急池容积329m³,建议铺耐酸砖,采用环氧树脂底漆。确保异常状态下事故工艺废水不得以任何
8.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健全完善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和环保管理体系,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配料车间和高频车间监测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表2限值要求;硫酸铝铵热解尾气有组织废气测点硫酸雾、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表2限值要求,硫酸铝铵热解尾气有组织废气测点氨气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表2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气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pH值在标准允许范围内,SS、CODcr、氨氮、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等项目日均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表4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范围为:48.9~64.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4.3~54.3dB(A);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南厂界和西南厂界外2个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废油)两类。一般废物(主要为边角余料等)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卫生防护距离
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各生产车间及尾气回收装置区边界外周围100m范围。在此卫生防护距离内,废气浓度会迅速衰减,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取得了雅安市环保局关于“天全县蓝刚玉晶体材料(人造宝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批复书中要求:在 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限制发展(另建企业或项目需充分论证和该项目的相容性),并确保项目厂界外 400 米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永久性的生活设施、学校、医院及三产服务类设施。
经2016年12月核查:自2014年1月15日以后,在厂界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新建企业和项目。在厂界外400 米控制范围内:东南方向有45户村民居住,西南方向有12户居民,均是在2014年1月15日以前设置的4.20地震的居民拆迁安置点;2016年4月,在东南方向居民安置点、距离生产厂区外约230米位置(经度:102.44.14,纬度: 30.01.26)新建了两户居民住房,经调查,此两户居民房也属于天全县思经乡政府在2014年1月15日前批准同意的4.20地震居民拆迁安置项目,
6、总量控制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计算,得到废气监测因子粉尘、SO2年排放总量分别为0.129吨/年、 0.19吨/年,低于环评及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废水监测因子CODCr、NH3-N、石油类年排放总量分别为0.73吨/年、0.089吨/年、0.01吨/年,低于环评及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废气特征污染物监测因子硫酸雾、氨气年排放总量分别为0.647、0.106吨/年,低于环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
7、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共随机发放50份问卷,收回50份问卷,回收率为100%。在回收的50人中,有48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满意态度,有2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不确定的态度。调查数据表明,该项目建成试运行以来,未对周围居民产生较大的环境污染影响,得到周围民众的肯定。
8、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根据氢气爆炸和硫酸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女士 028-38566001。
2.项目建设单位: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王先生13990209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