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雅安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8-12-06 11:48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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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第三十一批  2018年12月6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1D510000201812030073     雅安市荥经县蔬菜村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雅安市环保局李呈祥、张莹环评造假,要求撤销环评报告,对负责人追责。荥经县其他    2018年12月4日,市环保局组织工作专班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相关人员,对投诉人反映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该投诉件为重复投诉件,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曾于2018年8月13日向雅安市纪委反映,雅安市纪委责成市纪委驻市环保局纪检组调查处理,并进行了回复。自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开始以来,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关于荥经县兴恒康康养结合项目的信访投诉举报件共11件,雅安市人民政府分别责成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境保护局及荥经县人民政府对信访投诉举报件进行调查回复,期间,省、市信访案件督办组也通过现场调查、查阅相关资料进行了案件督办。同时,我局在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X510000201811180030号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关于荥经县兴恒康康养结合项目的11件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一一梳理,针对投诉人反映的7个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复核,并将调查复核情况上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的规定,兴恒康康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由建设单位兴恒康公司委托第三方环评机构进行编制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结论也由第三方环评机构负责,而我局只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因此,我局不涉及环评造假问题。
        2.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李呈祥、张莹为我局政策法规及科技标准科的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及科技标准科主要有负责监督全市环保系统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等相关工作,不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由于在兴恒康康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期间,投诉人反复投诉,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或者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前,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可以举行听证会,征求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的规定,我局在拟批复决定公告后,依法举行了听证会,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及第八条“听证主持人应当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审查机构内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担任。”规定,经我局研究,由我局政策法规及科技标准科具体负责兴恒康康养项目环评听证会的组织,李呈祥为听证会主持人,张莹为听证会工作人员。
    因此,我局工作人员李呈祥、张莹不涉及环评造假问题。
          3.2018年7月31日,我局在荥经县荥经饭店二楼会议室公开举行了听证会,因兴恒康康养项目利害关系人涉及荥经县教师小区、小叶景华庭小区、永安街等3个小区住户和荥经县严道二小、荥经县严道二中、荥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3个单位。我局于2018年7月19日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在听证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所在小区张贴听证公告,告知利害关系人在2018年7月23日前提交身份核实和居住证明材料。同时,我局及荥经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采取亲自上门、电话、短信告知的方式通知利害关系人于当日19时前将身份核实材料和居住证明提交审核。为充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我局将审核时间延至2018年7月24日上午11时前。
截至2018年7月24日上午11时,我局共收到利害关系人申请材料54份(教师小区23份;景华庭小区25份;永安街住户6份),因其中34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未纳入听证利害人名单。因此,符合听证会要求的利害关系人23名(教师小区8人;景华庭小区9人;永安街住户3人;3个单位)。2018年7月24日上午,我局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确定参加听证的23名(个人20名,单位3个)利害关系人送达了《听证通知书》。听证会上,包括20名利害关系人(23人中3人因故未到会)、申请人及16名旁听代表按时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我局进行了证据保存。因此,经查阅相关资料显示,我局在举行听证会期间,其程序合理合规。
          4.经调阅听证会视频资料和听证报告,从听证会视频资料显示,在听证会上,个别利害关系人多次抱着话筒不放,妨碍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诉权利。为维护听证会秩序,我局工作人员李呈祥作为听证主持人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多次予以制止。多次制止是为履行听证主持人职责。在个别利害关系人提出了播放录音的请求后,主持人依法予以采纳。在录音播放过程中,其他利害关系人表示声音嘈杂听不清楚,为不影响整个听证会的进度,主持人中断了录音播放,表示可在会后提供,不再继续在现场进行展示。在听证会上,兴恒康公司和利害关系人就兴恒康康养项目建设问题逐一进行了质证。听证会结束后,个别利害人提交了有关项目选址、公众参与做假问题的书面说明,但未提交相关问题的支撑证据材料(有利害关系人移交的书面说明为证)。听证会进行过程中,我局充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听取了利害关系人陈诉,现场收集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证据材料2份。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三十条听证终结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及时将听证笔录报告本部门负责人”规定,听证主持人于2018年8月1日向部门进行了报告,我局依据《行政许可听证报告》结论意见,对罗旭提出的反对意见作出了不予采纳的决定。2018年8月3日,我局依法对兴恒康项目作出了审批决定。
    因此,听证会全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无任何打压、做假行为。
      综上所诉,兴恒康康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存在违规操作,无理由进行撤销;我局工作人员李呈祥、张莹在兴恒康康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举行听证会期间都认真履职尽责,不存在不作为问题。

   

   
不属实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工作要求,正确对待信访举报,妥善处理好兴恒康康养项目信访投诉问题;加强对兴恒康项目建设、运营过程的监管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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