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河湖环境,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着力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是牵头制定并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雅安市工作方案〉2020年度重点工作清单》(雅污防攻坚办〔2020〕18号)和《持续推动雅安市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水环境质量目标和责任分工。
二是联合市水利局印发《关于联合开展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对河道采砂规范管理情况、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及管理情况等进行自查整改,并分组进行不定时抽查。同时,对青衣江干流排查出21处沿河建设项目强化日常巡查管理,确保青衣江龟都府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三是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按照《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深入、细致开展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封堵污水溢流点,并将全市30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纳入2020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监测范围。
四是强化日常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沿河乱堆、乱倒,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以及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等方式偷排漏排污水等违法行为,有效实现水环境污染源头减量和良好水体保护。2020年上半年,全市立案查处13起涉水违法环境问题,处罚金额199.83万元。
2020年1-7月,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青衣江龟都府断面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地表水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据生态环境部通报:2020年1-7月,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中,雅安市排名第2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