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雅安市中医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和门诊医技大楼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3日-201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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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雅安市中医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和门诊医技大楼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县前街165、197号
三、建设单位:雅安市中医医院
四、验收监测单位:雅安市环境监测站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8264.30万元(门诊大楼2054.76万元;住院楼6209.54万),其中环保投资71.1万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38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475平方米,其中门诊医技大楼(9000平方米),住院综合大楼(15475平方米),新建配套公辅设施,购置医疗设备等;本项目建成后医院规模原医院150张病床增加到300张,接纳病人能力由400人次/d增加到1050人次/d。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实行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医疗垃圾暂存间,由泸州市保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送雅安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验收监测共发出5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收回50份,其中有效表格50份。经统计,表示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被调查者为100%。
八、拟验收意见: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实施;在试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试运行批复组织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经监测,排放污染物达到规定标准;项目落实了治污资金,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规范建设,排污口设置规范,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能做到达标排放;环保管理文档资料齐备。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环保“三同时”验收条件,拟同意项目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