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德祥钢丸制造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
发布时间:2021-12-23 23:1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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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晚,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雨城区该铸造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未按要求停止涉及大气污染工序(中频炉设备)的熔炼生产作业。该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公民应当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规定。环境执法人员立即监督该企业停止了涉气工序生产,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行为随即进行了调查,经查清事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于12月24日依法对该企业涉气生产设备中频炉进行了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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