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召开接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例行督察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11-0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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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
11月3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樊绍锦主持召开宝兴县接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斌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县接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机构组长共计40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宝兴县接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方案》,传达了本次省级例行督察内容、方式、要求以及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结合8个工作组职责对宝兴县接受督察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要敏于洞察善沟通,隐患排查再深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务必形成合力,加强向上汇报、平级沟通、对下交流,在把握动向的基础上,结合督察内容排查风险隐患,对标做好各项准备。二是要敢于协调强督促,问题整改再落实。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工作组组长务必扛起重担,立足本职,协调督促服务好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改得快、改得好、说得清。三是要精于思考细举措,工作责任再细化。县环保委办、各工作组、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务必迅速行动,细化措施,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切实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