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
接转来编号为510000150300387的投诉信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对“国道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雅安城区过境段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业主单位为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发改投资〔2014〕21号文件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被雅安市委、市政府确定为雅安市芦山4.20地震灾后重建重大城市市政道路项目。
二、检查情况
由于灾后重建任务重,时间紧,导致该项目前期环评审批手续相对滞后,我局已于2014年7月22日向项目业主单位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责令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国道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雅安城区过境段限期补办环保手续的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三、处理情况
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
四、回复情况
我局已多次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和回复,但由于投诉人想被纳入合法拆迁对象的愿望一直都未达成,因此该投诉人对回复情况一直不满意。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13日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