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5日我局拟对《瀑布沟水电站水风光互补项目汉源400MW光伏电站(永利乡130MW)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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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瀑布沟水电站水风光互补项目汉源400MW光伏电站(永利乡130MW)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永利乡
三、建设单位: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辰源立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采用“牧光互补”模式,永久用地面积约15372.5平方米,临时用地面积约27711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区、110kV升压站、场内输变电线路、施工临时区、场内道路、综合管理区建设等。光伏发电系统设计装机规模为直流侧装机容量161.1456MWp,交流总装机容量130MW,安装295680块545Wp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由40个子阵组成,采用固定式跟踪方式,安装倾角为25°。110kV升压站,主变采用一台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35kV配电装置采用预制舱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生态系统、景观和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生态保护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施工人员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按照有序施工、文明施工的原则,做到施工材料堆放有序,施工道路通畅,施工人员各尽其职; 2.项目设计阶段,优先对重要区域进行避让,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立即报告当地林业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活动对其造成损害; 3.优化施工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减少对占地面积的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尽量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减少土石方开挖。加强对占地区域的分类管理; 4.对草皮剥离后仍有表土资源及无法进行草皮剥离的区域采用人工或机械等方式进行表土剥离,严格遵守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反序回填,剥离后的表土就近运输至指定堆存点并采取相应防护,施工后期用于恢复植被覆土; 5.加强施工人员卫生管理,避免污染物直接排放。禁止漏油、漏料的罐装车和超载车驶入项目区域,贯彻落实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及事故处理的保证措施; 6.施工前应先在光伏阵列北侧边界修建实体围挡,将施工期间对北侧方向的影响最小化。施工边界应尽量远离大熊猫国家公园,并严格按照施工占地范围进行定界、清查和处理等措施,确保能有序开展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北侧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禁止任何人进入北侧山脊线以北大熊猫国家公园管控范围内,严禁任何人以任何 7.施工人员进驻工地前,各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健康调查和疫情建档;定期对施工人群采取预防性服药、疫苗接种等预防措施;对各垃圾桶存放处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避免滋生细菌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可通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 1.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和动物频繁活动的区域; 2.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3.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 4.加强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敏感点时低速行驶,并在路牌上标明禁止施工车辆鸣笛的时段。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2、扬尘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和道路养护,选用先进施工工艺和机械;文明施工,洒水降尘,尽快清除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减少大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等相关要求,积极推行文明施工,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等措施,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的化粪池(10立方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后用作周边耕地施肥;施工废水采用矩形沉淀池(8立方米)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或用于场地清洁;加工系统废水经隔油池(5立方米)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机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降尘。 (五)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通过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采用密闭专用容器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做好废水、固废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废水进行集中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固废等应分类收集,进行集中式处理; 2.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在场地内播撒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提高土壤保水性等生态功能,保持区域内陆生动物的适宜生境面积和生境质量;所选草种须适应当地环境条件,种子质量达到相应标准,注意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3.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和监测,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工程运营期中各项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以及环保措施的落实; 4.采取合理水土保持措施,以防止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域生态环境、保证主体工程正常安全运行; 5.服务期满后,应集中对电站内废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及变压器等进行妥善处置,届时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对上述固废采取厂家回收再循环利用或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回收的方式处理,不随意丢弃,拆除过程中,应科学设计,严格管理。按照国家各项施工规范和条例进行施工,并教育施工人员明确施工注意事项,文明施工,保证拆除施工质量;对服务期满后构筑物、设备拆除的场区进行生态恢复。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设计时,尽量 2.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要避免或减少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3.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线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 4.合理布局升压站内电磁设备,使升压站围墙外的电磁环境均小于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尽量选用有消声装置的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进出车辆,禁止鸣笛,车辆限速;加强升压站四周的绿化。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内污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禁止外排。 (五)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油池、贮油坑及危废暂存间地面设置重点防渗,地面和池体内表面采取2毫米厚度HDPE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10厘米/秒;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均划定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原土夯实、混凝土地面硬化措施。 (六)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通过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给环卫部门处理;电池板、玻璃、边框及设备支架收集至升压站暂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或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逆变器等电子设备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或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电池板集中收集至升压站内固定暂存区,定期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电池面板清扫积尘,由电池面板清洁人员集中收集后加湿处理,处理后堆放于场区低洼地带;废旧蓄电池由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升压站事故油池废油、变压器事故油池废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风险防范措施 运输过程须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有关规定,运送油料的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性能优越的储油罐,确保不造成环境危害;油料储存点的最终确定必须严格按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对值班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和限制值班人员的野外用火行为,禁止私自野外用火,做好火源管理,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器材的使用;升压站内设置贮油坑和有效容积15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贮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箱变事故油池与箱变基础合建,共设置40个,有效容积为2立方米,各箱变事故油由人工收集至升压站中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置,不外排。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 同时, (八)监测计划 设置监测计划,连续、系统地观测工程新建前后噪声、电磁环境、陆生生态环境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