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雅安市围绕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着力点,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雅安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展开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开展“蓝天工程”。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全市企业烟粉尘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治理,摸清全市VOCS底数,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项目,完成国Ⅳ到国V燃油油品升级置换,推进全市13个行业共有104家企业开展达新标准,持续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动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开展建筑扬尘、道路交通扬尘专项治理。我市城管执法、住建、公安、环保等部门多次联合执法,尤其是针对中心城区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开展了对建筑运输车辆泄漏遗撒和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2016年共出动执法队员1175人次,交警658人次,纠正运输车辆未覆盖341次、未冲洗现象498次,及时处理路面污染423处,工地乱象231处,行政处罚违规车辆93辆,行政处罚工地乱象污染14处。2016年11月,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察组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了肯定。
大力开展水环境治理,实施“碧水行动”。开展饮用水源评估,认真分析饮用水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查找出的问题分解到具体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通过整改,全市14个县城及县城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估全部达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和保护区整治工作,依法划定了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4个,对保护区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环评审批做到“四个不批”和“两个停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坚持每半月开展一次保护区巡查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扎实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对出境断面水水质实施监测和月报。开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检查,对8家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整改要求,对4起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污染物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绿色家园。结合灾后重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重建原则,围绕把芦山地震灾区建成“全国灾区生态重建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的总体要求,编制完成了《芦山地震灾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强化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中央、省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工作要求,2015年我市全面启动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年底完成了《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议方案(雅安部分)》优化调整和汇总上报工作,雅安市宝兴县被列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四个试点县之一。以人文本,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总体要求,结合农村灾后重建和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切实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其中芦山、天全、宝兴、荥经4个县投入资金近6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项目的实施,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