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委提出的把雅安建设成全省的绿色发展示范市的理念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强雅安的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
4月,雅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优良天数率单月实现100%,PM2.5月平均浓度2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改善)12.5%。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单月排名中,4月雅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国第三。2020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质量,雅安均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
这一系列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生态环保铁军们的辛勤付出;更与雅安市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息息相关。2019年,全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双随机”执法检查977件,其中暗查703件,夜查21件,节假日检查7件。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89件,立案查处84件环境违法行为;同步开展测管协同监测工作90家次,监测超标企业3家。依照“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要求,所有执法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均在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双随机”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是保障
(一)抽查比例、对象的确定。
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辖区内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数量、辖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对于投诉举报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污染源,将其纳入特殊监管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每季度的第一日,采用系统随机摇号的方式派发“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对被抽查单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二)抽查留痕。
监察执法人员开展现场“双随机”执法检查,需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对检查信息进行详细记载。检查完成后,系统生成《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由被抽查单位现场负责人员签字,上传系统服务器,完成检查任务,确保现场检查的公开透明。
(三)行政执法“一事一卡两表”监督制度。
现场检查时,监察执法人员需当面向被检查单位发放《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纪律告知卡》、《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遵纪情况反馈表》,并拍照上传签字凭证,作为对监察人员公正执法、廉洁高效行政的监督。《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遵纪情况反馈表》由被检查单位自行选择填写,寄送至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有效避免了监察人员吃、拿、卡、要,随意性执法等问题。
二、监管效能的提升是基础
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雅安市不断健全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组织培训、巡查调研、考评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地落实。2019年,全市共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培训17次,培训人员1100余人次。通过培训,不断提升环境网格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夯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取得的成果。
三、科技手段的运用是支撑
雅安市不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的标准化建设。通过配备必要的调查取证、快速检测、移动执法、全过程记录、个人防护等装备,采取“人防+技防”等,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无人机、无人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智能化手段,对重点区域、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严格把控,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四、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是宗旨
雅安市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一对一”执法帮扶和分类指导制度,深入开展企业环境积分试点。通过组织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学法守法。对恶意违法行为采取罚款与移送相结合的方式,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作用。2019年,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88起,下达处罚决定书193件,罚款金额1147.0628万元。实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配套措施案件数37起。
雅安市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创共享及示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