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现将2014年3月全市重点流域主要河流地表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4年3月,重点流域青衣江和大渡河支流雅安段总体水质为优秀,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青衣江流域控制断面水中坝和出境断面龟都府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水域标准,实际为Ш类,达标率为100%,与上月相比略有下降,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二、环境空气质量
2014年3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污染指标采取了连续自动监测;并对市区大气降水(酸雨)进行了监测。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1天,达一级天数9天,二级天数22天,达标率为100%。上一年同期全市监测天数31天,达一级天数4天,二级天数23天,超过二级天数4天,达标率为87.1%,空气质量略有提升。
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主要污染物日均值平均浓度分别为0.064毫克/立方米、0.011毫克/立方米、0.026毫克/立方米,空气污染指数为57,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级别为Ⅱ级,空气质量状况良好。上一年同期全市空气污染指数为75,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为Ⅱ级,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二)大气降水(酸雨)、降尘评价
本月共采集雨样16个,其中酸雨(pH≤5.6)样品8个,降水pH值范围4.10~6.80,平均值为4.69,酸雨频率为50%,最低值在3月6日六一研究所测得。去年同期由于降水量不足,无法进行降水监测分析。
本月降尘量为2.32 t/km2·30d,较去年同期增加0.24 t/km2·30d,优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以清洁对照点—六一研究所3月监测值2.19+3 t/km2·30d的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