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市环发〔2016〕91号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组织开展录(聘)用工作人员
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我市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结合雅人社发〔2016〕16号要求,经局领导同意,现将《组织开展录(聘)用工作人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19日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组织开展录(聘)用工作人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我市反馈意见中关于“违规录用大批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市委《关于印发<<>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我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委发〔2016〕17号)要求,结合雅人社发〔2016〕16号文件,决定在局属各单位组织开展录(聘)用工作人员自查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伟
副组长:陈心愚、易海燕、王 颀、凌云扬
成 员:王 科、成洪相、毛 晴、赵伟然、谢明珠、李 杰
刘 闯、朱振华、张 兵、刘 茜、刘子芳、伍少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自查整改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科兼任,成员为陈昊、张静。
二、自查整改的范围
局机关、监察支队、监测站、信息中心、评估中心的全体在编在职人员。
三、自查整改的内容
(一)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的时间、方式(即:毕业分配、招工招干、企业调任、军转安置、公开招录招聘)、组织人事部门的文件依据、有关人事会议纪要(记录)。
(二)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时学历、取得学历的形式(即: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成人教育)。
(三)获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时间、方式(即:98年前后过渡转入、公开招录、组织调任、事业单位参公后考试考核过渡转入,且已办理登记)、组织人事部门的文件依据。
(四)开展招录(聘)工作是否按程序规定进行(公开考试或公开考核)、是否在编制范围内组织招录(聘)工作和人员调动、是否经编制部门同意;如无编制空缺,开展的招录(聘)的政策依据。
(五)涉及人事调动、招录(聘)工作是否经过集体会议研究,有无会议纪要(记录);组织、人事部门是否按程序印发涉及人事方面的文件。
(六)涉及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等其他方面的情况。
三、自查整改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7月18日—7月25日)。
局机关、监察支队、监测站、信息中心、评估中心对在编在职的全体人员人事档案进行认真清理,逐项核实进入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时间和方式、学历和教育形式,获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方式和所在的单位等,所有核实项目必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文件依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具体到人和事,作为存在问题列入整改范围。
(二)调查核实阶段(7月26日至8月15日)。
局自查整改工作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选派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核查小组指导相关单位对涉嫌违规录(聘)用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16日至8月27日)。
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按照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局自查整改工作小组提出审查意见后上报市整改落实工作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法律政策规定。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相关组织人事的法律、政策及要求,逐项开展自查,做到不漏不缺,核实到每一个人员。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局自查整改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提供有关情况和政策依据。
(三)按时上报。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周密部署、抓紧安排,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局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昊,联系电话:2224902),整改落实情况8月25日前报局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