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四川众宏晶体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晶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18-10-1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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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类别 | 许可内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结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证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备注 |
雅环审批〔2018〕28号 | 四川众宏晶体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晶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普通 | 一、建设内容:租用天全县飞地园中园标准厂房(面积1034平方米)及办公楼(面积390平方米),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台(套),建设激光晶体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达到年产激光晶体3000支。 二、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和生产的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合同中。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回用的原则落实和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割、打磨、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90立方米)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用罐车运至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放至名山河。 (四)严格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处理,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以有机废气污染源为中心划定50m 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项目。今后在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食品厂、制药厂等敏感保护目标,不得引进与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实施分区防渗措施,隔油池、危废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六)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分类收集、分区暂存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和综合处置,建立台账记录,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油桶、废机油(HW08)及废活性炭(HW49)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申报工作。 (七)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管理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属地环保护部门备案,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 四川众宏晶体有限责任公司 | 91511800MA63T4PP3Q | | | | 511123xxxxxxxxxxxx | 卢晓文 | 2018-9-30 | 2099/12/32 | 雅安市环保局 | 正常 | 5118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