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解释说明
发布时间:2023-11-10 11:0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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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方案》)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对规范雅安市声环境管理促进声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现对《方案》解释说明如下:

一、明确《方案》解释单位

本方案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二、明确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一)明确1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校核并完善区划单元名称、边界针对1类功能区划内已有部分区域形成商业、居住混杂区,不再适用1类功能区的进行调整,蒙顶山森林公园调出声功能区划范围,老城江北、老城江南、姚桥、名山城区1类区划内部分所含用地性质不属于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区域的土地划出。调整后,由原7个地块调整为9个地块,分别为江北片区、江南片区、川农至清风桥片区、姚桥片区、大兴片区、草坝生活区、名山城区、名山工业生活区、永兴居住区。

(二)明确2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2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校核并完善区划单元名称、边界,按照用地规划与现状,对工业区中面积大于0.5平方公里的居住区、商业区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由3类调整为2类,同时部分地块由1类调整为2类调整后,由原3个地块调整为11个地块,分别为江北商住混合片区江南商住混合片区姚桥加油站姚桥商住混合片区多营物流园片区草坝南商住混合片区名山北商住混合片区名山西商住混合片区名山南商住混合片区名山站商住混合片区

)明确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3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校核并完善区划单元名称、边界本划分方案共划分3类声环境功能区5,分别为大兴工业片区、草坝工业片区北、草坝工业片区南、永兴工业区、名山工业片区。

(四)明确交通干线明细和4a、4b重叠区域执行标准:本解释说明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对4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校核。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功能区含有高速公路3条、国省干线2条、城市主次干路55条和4个客货运枢纽站。

(1)道路交通干线(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距离确定方法如下:

若4a类功能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路肩处外延50m;若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路肩处外延35m;若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路肩处外延20m。

若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交通干线边界线外拟划定4类声功能区范围内,面向道路的第一排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将内河航道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

若4a类功能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路肩处外延50m;若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路肩处外延35m;若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路肩处外延20m。

(3)道路交通服务区域、港口: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红线范围内区域。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b类功能区包括1条铁路及2个铁路场站。

(1)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将铁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

若4b类功能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路肩处外延50m;若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路肩处外延35m;若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路肩处外延20m。

(2)铁路交通服务区域:包括铁路场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红线范围内区域。

3.本划分方案中交通干线边界线是指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铁路交通用地边界、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道路交通服务区域、港口和铁路交通服务区域边界以红线范围为准。

4.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的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4b类标准,我市仅雅安火车站与雅安市客运中心站发生重叠。

三、校核区划图和区划方案的一致性

对区划图和区划方案功能区划单元文字描述进行核实、完善与修改,确保描述保持一致;明确了道路起止点、长度、边界等内容;并对地块未标注、图件不清晰等情况进行完善。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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