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6日我局拟对《芦山县年产8万吨锂电池高端负极材料高温提纯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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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芦山县年产8万吨锂电池高端负极材料高温提纯生产线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芦山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福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4条高温提纯生产线,总计年产6万吨锂电池高端负极材料;4条(石油)焦原料处理装置,总计年产4万吨焦原料处理成品;建设110kV变电所、办公楼、综合楼等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建筑总面积约11万平方米。
六、项目环保设施(措施):
项目 | 污染源 | 治理内容 |
废水 | 食堂含油废水和生活废水 | 生活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总磷、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进入芦山县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限值排入芦山河 |
冷却循环废水 | 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
脱硫废水 | 脱硫废水回用于两级脱硫系统,不外排 | |
施工废水 |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建筑工地洒水和车辆冲洗 | |
废气 | 坩埚车间产生的装埚、投料粉尘 | 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 |
石墨化废气 | 采用“负压收集系统+石墨化炉盖密闭收集+石灰石-石膏脱硫装置+湿式静电除尘”后通过52m排气筒排放 | |
成品包装废气 | 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52m排气筒排放 | |
食堂油烟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 |
(石油)焦原料处理废气 | 采用“冷却+布袋除尘+TO直燃炉”处理后经16m排气筒排放 | |
燃烧废气 | 低温燃气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同(石油)焦原料处理废气通过排气管道一同进入TO直燃炉处理后经16m排气筒排放 | |
(石油)焦原料处理车间产生的装埚、投料、出料粉尘 | 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m排气筒排放 | |
筛分粉尘 | 经设备上连接负压抽风装置抽出,采用布袋除尘器(坩埚车间,(石油)焦原料处理车间)或者静电湿式除尘装置(生产车间1和生产车间2)处理 | |
固体废物 | 施工废料 | 可回收部分交废物回收站处理;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
装修垃圾 | 装修垃圾委托专业清运公司运到建筑垃圾堆放场 | |
废焦油、废油漆包装桶和废漆料、废机油和废机油桶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处理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
餐厨垃圾 | 定期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 |
废树脂滤芯 |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厂家更换时回收 | |
脱硫石膏 |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最终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 | |
废包装材料、石墨化固废、除尘灰 |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最终外售 | |
废零部件 | 经机修车间内沥油间带沥网的托盘上沥干(静置无滴漏),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最终外售资源回收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检修;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管理,文明施工;采取建筑隔声、吸声,基座减振等降噪措施 |
地下水 | 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所有生产车间、冷却循环水系统、预处理池、隔油池设置一般防渗,采用C30抗渗混凝土30厘米,防渗系数达到Mb≥1.5米,K≤1×10-7厘米每秒;危废暂存间、机修车间、石墨化车间废气处理装置区域、(石油)焦原料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装置区域设置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防腐措施,除危废暂存间外的重点防渗区域自下而上采用C30抗渗混凝土30厘米+2毫米防水材料,达到等效粘土Mb≥6.0米,防渗系数K≤10-7厘米每秒;危废暂存间自下而上采用C30抗渗混凝土30厘米+2毫米HDPE膜+2毫米防水材料+10厘米围堰,防渗系数K≤10-10厘米每秒。办公区域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
环境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