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29日我局拟对《雅安汉源乌斯河 110kV 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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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汉源乌斯河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
(一)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乌斯河镇、皇木镇
(二)建设单位: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电力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1、乌斯河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变容量3×50MVA,110KV出线4回,35KV出线6回,10KV出线24回,10KV无功补偿功率3×(4008+6012)KVar;2、汉源-万工一、二线T接乌斯河110kV线路工程;3、汉源万工变电站110kV 汉工一、二线保护改造工程。
(五)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变电站和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应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乌斯河 110kV 变电站 (1)变电站运输利用附近既有乡村道路,减少新建运输道路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2)施工活动应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 (3)站区四周应砌挡土墙,以防水土流失; (4)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 (5)施工前对站址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合理堆放和养护; (6)施工期站址处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剥离的表土和土石方应分别堆放,剥离的表土应做好养护,供绿化使用。 2.输电线路 (1)线路尽可能采取同塔双回架设,单回架设采用并行架设方式,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一级林地,尽可能减小林木密集区内走线长度,线路经过林木密集区时采用提升架线高度,同时按照设计规程要求,为了确保线路运行安全,对不满足净距要求的零星树木进行削枝,减少树木砍伐; (2)塔基定位时尽量选择荒草地和植被稀疏地; (3)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掏挖 二、 声环境保护措施 1.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 2.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3.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4.施工前先修建围墙; 5.基础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提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示。 6.输电线路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了“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2、扬尘防治措施 变电站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施工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基础开挖等措施,运输车辆实行封闭,严格控制土方装载量,土方装载的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挡板,防止土方撒落,合理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弃土运至皇木镇松坪村,本项目弃土区域需配套建设排水沟、挡墙等设施,控制水土流失影响。本项目拆除导线由建设单位回收。 六、水源地保护区内保护措施 线路穿越乌斯河镇磨房沟人民地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0.7+0.8km,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施工时除采取上述针对水环境保护措施外,还应增加如下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活动,划定施工界限,严格限制施工范围, 控制人抬道路长度,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界限以外活动; 2. 3.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禁止施工人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禁止施工人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清洗机具、排放污水、乱扔垃圾等; 4.严防油污泄漏,对土壤、地表水等造成污染。 5.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废弃物,避免废弃物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土壤地表水等造成污染。 6.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缩短穿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的长度; 7.线路不涉及一级保护区陆域和水域范围,不涉及二级保护区水域;不在一级保护区陆域和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内立塔; 8.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弃渣场、施工道路等,仅修整施工人抬便道; 9.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占地在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尽量采用自然恢复,如需播撒草籽或栽种灌木,需采用当地常见物种,禁 10.止 11.在铁塔基础开挖前需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表土进行装袋,并堆放于铁塔临时占地;对人抬道路等临时占地进行铺垫,以减轻植被踩踏;施工结束后需进行土地整治,并使用剥离表土进行植被恢复。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新建乌斯河 110kV 变电站 1)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2)110kV 配电装置选用 GIS 户外布置。 (2)输电线路 1)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3)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4)线路双回段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排列; 5)线路单回段尽可能采取并行架设方式,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1.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 60dB(A)(距主变 2m 处)的设备; 2.优化总平面布置,将主变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 3.输电线路路径避让集中居民。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于站外农肥。 四、固体废物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不外排;更换的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风险防范措施 (1)事故油风险应急措施 本项目新建变电站站内设置有效容积约 25 (2)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统一 /锹、手套、应急通讯设备等。综上所述,应急预案满足本项目应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