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类案件是否必须固定企业主观故意的证据?所谓“逃避”是指想方设法避开,从立法的文意上看“逃避监管”在主观上即为故意。”全市执法人员就“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类案件办理展开了热烈讨论。
3月30日下午至3月31上午,为提高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队伍,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了2022年第一季度执法经验交流会。
此次执法经验交流会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一是汉源大队、宝兴大队就办理的“私设暗管”案件进行了经验分享,各县区大队结合各自执法实际就“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类案件办案难点、疑点、注意事项等展开了热烈的交流讨论。
二是执法人员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遇到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执法监管、未批先建案中投资额的认定、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情形的认定等九个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了统一处理意见,为一线执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三是支队四级高级主办刘闯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设备监管进行了辅导,法规与标准科科长张雷就法律适用条款选用、办案程序正义、收集证据作了
四是市支队对
最后,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雄对全体参会执法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切实增强做好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找准薄弱环节、补齐问题短板、规范办案程序、拓展办案思维、提升办案质效量,确保办理的每一件生态环境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是要保持工作韧劲,勤学苦练,努力将自己锻造成为一名合格的生态环保铁军中的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