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现将2014年12月雅安市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主要河流地表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雅安市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断面为青衣江猪儿嘴断面,位于青衣江雅安主城区上游2公里,雨城电站下游1公里处,断面水质监测取水点设于青衣江雅安三水厂内,该断面取用的饮用水主要服务雅安市主城区约15万人。
该断面水质监测采用人工取样手动监测和水质自动监测结合方式,人工取样手动监测时段为12月1日,水质自动监测为24小时在线连续监测。手工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基本项目、表2补充项目和表3优选特定项目(33项),增加叶绿素a、透明度,共64项;自动监测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和生物毒性,共6项。
手动监测结果表明:2014年12月青衣江猪儿嘴断面取水量94万吨,达标水量94万吨,水量达标率为100%,水质基本项目24项指标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Ш类水域标准,实际水质类别为Ш类,水质状况良好,与上月相比基本相同。补充项目5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2标准限值,优选特定项目33项指标均未检出,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达到Ш类水域标准。
自动监测结果表明:2014年12月青衣江猪儿嘴断面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实际为Ⅰ类,水质优,与上月同。
二、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4年12月,重点流域青衣江和大渡河支流雅安段总体水质为良好,大渡河流域出境断面三谷庄、青衣江流域控制断面水中坝和出境断面龟都府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水域标准,实际分别为Ⅲ类、Ⅱ类、Ⅲ类,断面达标率为100%,与上月相比三谷庄和龟都府断面水质略有下降,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三个监测断面均达到Ⅲ类水域标准。
三、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4年12月,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雅安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污染指标采取了连续自动监测,并对市区大气降水(酸雨)、降尘进行了手动监测。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本月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1天,达一级天数3天,二级天数28天,达标率为100%。上一年同期全市监测天数31天,达一级天数0天,二级天数24天,达标率为77.4%,空气质量有所好转。
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主要污染物总平均浓度分别为0.085毫克/立方米、0.016毫克/立方米、0.030毫克/立方米。无首要污染物,与上一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有所好转。
(二)大气降水(酸雨)、降尘
本月共采集雨样4个,其中酸雨(pH≤5.6)样品0个,降水pH值范围5.65~6.45,平均值为6.06,酸雨频率为0,最低值在12月10日于大兴526台测得。去年同期降水pH值范围5.60~6.90,平均值为5.71,酸雨频率为0。
本月降尘量为3.33 t/km2·30d,较去年同期上升0.38 t/km2·30d,优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以我市清洁对照点—六一研究所监测值3.10 + 3 t/km2·30d的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