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6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3 15:09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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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县泽根电力有限公司宝兴县蚂蝗沟一级水电站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 13日-2017年6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35-2239837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县蚂蝗沟一级水电站

建设内容:蚂蝗沟一级水电站采取底格拦栅坝的径流式引水开发方式,主体工程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和厂房区建筑物三部分组成,拦河坝正常取水位为2420.5m,最大坝高7m,引水隧洞全长6.75km,利用落差240m,总装机容量240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2748亿 kW•h,实际装机年利用小时数5313h,保证出力为4873kW。

建设单位:兴县泽根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硗碛乡境内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24000万元,实际环境保护投资共计136.28万元,占工程实际总投资的0.57%

工程建设情况:20106月开工,20151月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 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主要施工单位:四川广安金达建筑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环保设施及措施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成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有:

施工期:砂石骨料废水和混凝土搅拌后洗涤废水处理后回用零排放,生活污水修建化粪池,进行沤渍处理后用于农灌和林灌,不排入河道;施工大气和噪声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夜间爆破作业、限制车速等防尘、降噪等措施;施工开挖、弃渣堆放等工程占地引起的水土流失及景观、植被的破坏采取工程措施以及绿化、复耕等生物措施。

运营期: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少数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林木、农田、菜地,不外排,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少,厂区设置垃圾桶,村里每天统一收走,集中处理,不会对厂区周边环境带来影响。机修废油等危险废物用油桶集中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电站工作期间,厂房密闭,减小噪声对周围农户的影响。电站取水大坝处设置有生态流量孔,常年下泄1.3m³/s生态流量以保证减水河段动植物、水生生物的生存及附近居民灌溉用水和牲畜饮水等。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调查、监测结果如下:

1、地表水监测结果

验收调查监测期间,蚂蝗沟一级水电站取水口河段上游500米和电站尾水河段下游500米处两个监测点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Ⅰ类水域标准的要求。

2、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随着施工结束,建设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消失。

该项目位于国道351旁,且两面环山,不具备监测技术规范布点条件,故未对该项目厂房厂界噪声和敏感点噪声进行监测。现场调查发现:该项目厂房生活区公路对面有一农户,该农户距离电站主厂房约200米,其主要影响为国道351交通噪声和蚂蝗沟水流声。

3、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经过调查,项目在建设和营运期间,能按照省、市、县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措施,该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影响较小。电站设置有生态流量孔以保证减水河段有足够的下泄流量(不小于1.3m³/s的生态流量)供下游水生生物的生存。电站建设期间的临时占地均已通过植树、植草等措施进行绿化、复耕。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结论

经过调查:电站营运期间,电站长期值守人员5人,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桶,由村里每天统一收走,集中处理,不会对厂区周边环境带来影响。针对电站设备运行及维修可能产生废油,电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并设置了单独废油堆放处,做好标识标牌,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

5、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共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格30份,收回有效调查答卷30份,调查人群年龄从13~72岁,大多为附近居住农民。经统计居民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持满意和较满意的占100%

6、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建设单位制定了《蚂蝗沟电站环保保护制度》,《宝兴县泽根电力有限公司蚂蝗沟电站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事故抢险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以及根据事故可能发生的严重程度判断启用应急反应的级别做出了专门规定,落实了生产一线和管理部门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截止到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验收调查单位:龚工 0835-8503288

(2) 建设单位:李工  1588123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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