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1702(环评科)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 编:62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雅安市精神病医院康复楼灾后重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顺路村
三、建设性质:搬迁扩建
四、建设单位:雅安市精神病医院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六、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与规模:在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顺路村雅安市精神病医院大兴院区已征用地范围内建设康复楼一幢,建筑层数为地上9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0310m2(包括配套建设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6830m2,无雨连廊和污物暂存楼建筑面积469m2);污水处理站、备用发电机等公辅设施、设备均依托医院现有已建成或在建的项目。项目总投资1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占总投资的0.84%。
七、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扬尘通过在作业现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车辆运输采用封闭运输、渣土设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洒水降尘等措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和周围居民产生明显影响。
2.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直接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医院已建成设施收集处理。
3. 噪声: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施工。采用低噪设备,控制施工机械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加强施工场地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如因施工需要,确需在夜间10:00以后作业,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在高噪声作业前及连续施工时及时公告施工时间,以取得周围住户和已入院病人及家属的谅解。
4. 固废:项目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
(二)运营期
1.废气:雅安市精神病医院大兴院区使用的是电热水器,无燃煤、燃气锅炉。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产生的恶臭对外环境影响不明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医疗设备废气采取高空排放;真空泵房废气经消毒过滤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雅安市精神病医院大兴院区未设置牙科,无含汞等重金属废水;洗片采用干式洗片机,无洗片废水。医院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排放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在雅安市市政污水管网铺设至大兴院区所在地前,在建项目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排放标准后排放;在雅安市市政污水管网铺设至大兴院区所在地后,在建项目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进入雅安市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雅安市精神病医院大兴院区不设中央空调,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使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雅安市精神病医院大兴院区不设中药科,无中药废渣产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医疗垃圾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经消毒、毁形后,送雅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5.本项目“以新带老”措施。(1)改建现有固废暂存间为污水处理站设备用房,建筑面积74.42平方米。(2)依托“精神卫生体系建设项目”(项目1)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
八、公众参与:发放公众参与调查100份,收回100份,98%的被调查者支持工程建设,2%的人无所谓,无人反对。
九、相关部门意见: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市精神病院康复楼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兴镇人民政府出具了该医院排水沟主体功能为泄洪的文件;雨城区水务局出具了该项目选址下游8.5K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口的证明。